第四十四章 倒挂金钟[第2页/共3页]
小筋练得好,能够发挥“虎爪”,“鹰爪”,“擒拿”之类武技,这还是其次;关头是手指矫捷,虎口有劲,才气如臂使指地应用兵刃!
巫野有些失神地看着在阳光中旋舞的少女。
而第三重“小筋”,练的就纯粹是手指、虎口和脚掌上的藐小肌腱。
“这怪物究竟是如何练的啊?为甚么我后天三重时没有这么多腱子肉呢?”少女有些妒忌,心说这一身肌肉如果长在本身身上,说不定本身就能早日打败赫连偶然了!
“这么利落?”
“嘻嘻,哪天哥能打败我了,我就穿女装给哥看!”
树杈重重落在背后,掀起一阵气浪。
他没穿鞋,赤脚如涂了胶水普通死死粘在枝桠下方,细心看去,他的脚背上青筋毕露,血管暴突,十个脚指如鸟爪般叉开,深深抠进了坚固如铁的枝桠,纯粹是以双脚的“爪力”,将雄浑至极的身躯倒悬着。
现在,大哥哥正在沉吟:“…式,应当也是女装的一种吧?”
巫野苦笑着走了过来,大手往少女头上罩去,少女躲了一下没躲开,只好任由巫野把她满头短碎发抓得一团糟。
这叫“倒挂金钟”,后天三重境地的标记!
而巫野的后天三重,战役常武者又有分歧,因为在他的双手之上,别离用三根手指头,“捉”着两块长满青苔,滑不留手的大石头!
巫野固然没有箫菡的天赋,没能从这些血腥厮杀中贯穿到甚么玄之又玄的武道至理,不过白日细心揣摩,却也感觉略有所悟。
或许,那些梦境,都埋没在别的夏桀头骨上吧,毕竟他手中把握的,也只是一块小小的碎片罢了。
“为甚么你的头发每次都像狗啃一样?”
就在这时――
箫菡不美意义地傻笑:“呵呵,我只是运气比较好嘛,哪像哥每天都修炼得这么辛苦,每一点进步都是用汗水和血水换来的!别看哥只是后天三重境地,但是我和哥比武这么多次,也没有哪次能等闲取胜的!就算能打赢你,仿佛也很少有把你打趴下的时候,以是――”
巫野面无神采,呼吸均匀,双手扣着大石,平平伸开,六七百斤的力量全都依托脚指抠住树杈,连树杈中都收回了“噼噼啪啪”的爆响,仿佛支撑不住,即将爆裂。
在梦中,他变成了一名蛮荒期间,跟从夏桀一起讨伐妖族的浅显小兵。
箫菡一击掌:“哥必然是武道修行的天赋!”
巫野俄然深深吸了一口气,上半身弓了起来。
乃至……能梦到本身变身上古暴君夏桀本尊,和洪荒女妖“搏斗”,也未可知哩!
只可惜每次做梦,他都化身成了最后级的小兵,面对的也是最强大的妖兽,在地平线上,模糊能够看到一些大夏军的强者和刁悍无匹的高阶妖兽较量,他却一次也没近间隔察看过。
“哥进级后天三重境地了!”箫菡在中间喝彩雀跃,灵动的目光时不时朝巫野雄浑至极的阳刚躯体上飘一眼,有些脸红,有些害臊,却又情不自禁,再三打量。
看模样,每一块石头都有两百多斤的分量。
……
作为一名蛮荒小兵,他死得很快,根基上没有活过三炷香的时候,死了以后,却又变成了另一个小兵,拎着石斧、石矛、石锤,报酬最好的一次也只是一支青铜长矛,一次又一次地厮杀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