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倒挂金钟[第1页/共3页]
巫野固然没有箫菡的天赋,没能从这些血腥厮杀中贯穿到甚么玄之又玄的武道至理,不过白日细心揣摩,却也感觉略有所悟。
箫菡一击掌:“哥必然是武道修行的天赋!”
“为甚么你的头发每次都像狗啃一样?”
或许是他的号令真的阐扬了感化,前几天他偶然间又摸索出了暴君头骨碎片的新才气――在睡觉之前,将头骨碎片摆在额头的话,就会做一些奇奇特怪的梦。
后天境地前三重,修炼的都是肌肉,第一重练的是大肌肉群;第二重练的是大筋,也就是手臂、大腿和周身比较大的肌腱。
而第三重“小筋”,练的就纯粹是手指、虎口和脚掌上的藐小肌腱。
醒来以后,梦中统统都历历在目,扣问马伯光,老鬼也不晓得这是甚么原因。
而小筋当中,脚筋又比手筋难练十倍,这也很好了解――三岁小孩都能用手抓起一把刀子,但是十七八岁的壮汉也一定能用脚掌攥住一支笔,就算能攥住,也写不出半个囫囵字。
现在,大哥哥正在沉吟:“…式,应当也是女装的一种吧?”
看模样,每一块石头都有两百多斤的分量。
腹部凸起了八块线条清楚,刀削斧砍普通的肌肉,脊椎骨更是好似一条大龙占有在背后,块块骨节全都崛起!他硬生生地扣着四百多斤的两块大石,上半身朝树杈弯去。
“嘻嘻,哪天哥能打败我了,我就穿女装给哥看!”
间隔三族比斗大会,另有最后一天。
巫野面无神采,呼吸均匀,双手扣着大石,平平伸开,六七百斤的力量全都依托脚指抠住树杈,连树杈中都收回了“噼噼啪啪”的爆响,仿佛支撑不住,即将爆裂。
在梦中,他变成了一名蛮荒期间,跟从夏桀一起讨伐妖族的浅显小兵。
跟实在力的规复,少女骨子里的真脾气是越来越肆无顾忌了,起码在巫野面前,她一点儿都不粉饰本身女孩子的身份,仿佛真的把巫野当作了能够信赖的大哥哥。
巫野俄然深深吸了一口气,上半身弓了起来。
“好啊!”
第一个早晨,他一共“死”了五十六次。
……
第三个早晨,除了察看妖兽以外,他还学会了察看四周的地形,尽量埋没本身,他“死”了四十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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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利落?”
第二个早晨,他又梦到了蛮荒,这一次他学聪明了一些,厮杀之前晓得先察看敌情,总结妖兽的进犯规律,成果他“死”了四十七次。
或许,那些梦境,都埋没在别的夏桀头骨上吧,毕竟他手中把握的,也只是一块小小的碎片罢了。
乃至……能梦到本身变身上古暴君夏桀本尊,和洪荒女妖“搏斗”,也未可知哩!
就在这时――
这叫“倒挂金钟”,后天三重境地的标记!
一株大榕树,周遭三里地,一个水桶粗细的横生枝桠之下,巫野头下脚上,如同一头睡觉的蝙蝠,倒挂着。
脑袋悄悄碰了一下脚踝,完成一次折叠行动,接下来又反复十九次,直到树杈中收回较着的一声“咔嚓”,这才甩开大石,鹞子翻身,稳稳落地。
“有点事理,不过挺猎奇你穿女装究竟是甚么模样,要不要甚么时候穿一次给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