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倒挂金钟[第1页/共3页]
或许是他的号令真的阐扬了感化,前几天他偶然间又摸索出了暴君头骨碎片的新才气――在睡觉之前,将头骨碎片摆在额头的话,就会做一些奇奇特怪的梦。
巫野固然没有箫菡的天赋,没能从这些血腥厮杀中贯穿到甚么玄之又玄的武道至理,不过白日细心揣摩,却也感觉略有所悟。
间隔三族比斗大会,另有四天。
除非有朝一日,能够把统统暴君夏桀的头骨拼集起来,构成完整的头骨,才气获得更加强大的梦境。
第二个早晨,他又梦到了蛮荒,这一次他学聪明了一些,厮杀之前晓得先察看敌情,总结妖兽的进犯规律,成果他“死”了四十七次。
巫野苦笑着走了过来,大手往少女头上罩去,少女躲了一下没躲开,只好任由巫野把她满头短碎发抓得一团糟。
“这么利落?”
他没穿鞋,赤脚如涂了胶水普通死死粘在枝桠下方,细心看去,他的脚背上青筋毕露,血管暴突,十个脚指如鸟爪般叉开,深深抠进了坚固如铁的枝桠,纯粹是以双脚的“爪力”,将雄浑至极的身躯倒悬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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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野面无神采,呼吸均匀,双手扣着大石,平平伸开,六七百斤的力量全都依托脚指抠住树杈,连树杈中都收回了“噼噼啪啪”的爆响,仿佛支撑不住,即将爆裂。
树杈重重落在背后,掀起一阵气浪。
巫野头上系着一根布条,将暴君夏桀的头骨碎片牢固在额头,堕入了幽远的梦境。
而巫野的后天三重,战役常武者又有分歧,因为在他的双手之上,别离用三根手指头,“捉”着两块长满青苔,滑不留手的大石头!
腹部凸起了八块线条清楚,刀削斧砍普通的肌肉,脊椎骨更是好似一条大龙占有在背后,块块骨节全都崛起!他硬生生地扣着四百多斤的两块大石,上半身朝树杈弯去。
作为一名蛮荒小兵,他死得很快,根基上没有活过三炷香的时候,死了以后,却又变成了另一个小兵,拎着石斧、石矛、石锤,报酬最好的一次也只是一支青铜长矛,一次又一次地厮杀着。
第一个早晨,他一共“死”了五十六次。
“为甚么你的头发每次都像狗啃一样?”
被撕成两半、被獠牙戳穿、被踩成肉泥、被妖气熏成人干……巫野在梦中经历了各式百般的死法,四个早晨,他经历的战役,比有些武者一辈子经历的都要多。
“这怪物究竟是如何练的啊?为甚么我后天三重时没有这么多腱子肉呢?”少女有些妒忌,心说这一身肌肉如果长在本身身上,说不定本身就能早日打败赫连偶然了!
如果两百多斤的石锁,随便寻个乡野村夫或许都能举起,但是两百多斤重,形状不法则,还长满青苔,光滑非常的大石块,只用三根手指捉着,足足一炷香时候连抖都不抖一下,这份工夫就可谓可骇了。
以是,只要脚筋练透了,能用脚指抠住树杈,将本身倒吊下来,完成“倒挂金钟”,才算后天三重境地!
而第三重“小筋”,练的就纯粹是手指、虎口和脚掌上的藐小肌腱。
箫菡一击掌:“哥必然是武道修行的天赋!”
箫菡不美意义地傻笑:“呵呵,我只是运气比较好嘛,哪像哥每天都修炼得这么辛苦,每一点进步都是用汗水和血水换来的!别看哥只是后天三重境地,但是我和哥比武这么多次,也没有哪次能等闲取胜的!就算能打赢你,仿佛也很少有把你打趴下的时候,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