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第2页/共3页]
本王抬起腿,踹了他一脚,“如何喊上岳父了?”
可他却笑着说:“从我踏上宦海那一刻起,就已经做好了随时赴死的筹办。”说着,忽又笑了起来,老不端庄的问道:“王爷,我如果哪天真死了,你会在我的墓碑上刻下甚么呢?是亡夫,还是亡妻?”
朝中反我最短长的几个大臣,纷繁下了大狱,剩下几个见风使舵的,仿佛是遭到了姚书云的威胁,竟变相的替本王提及了好话。
彼时,姚书云长身玉立,站在拥堵的人群中,气质闲散而疏狂。
既如此,何必还要去华侈豪情。花一刹时就能记着的事情,却要用几辈子来忘记。
父王当作了一句打趣话,朗笑道:“好好好,本王不但不嫌弃,还欢乐得紧。”
一起上学放学,一起读誊写字,一起翘课偷懒,一起躺在山坡上,看云卷云舒。
快到本王还没来得急眨眼,姚书云就从一个十二三岁,眉眼青涩的少年,成为了一个唇红齿白,面如冠玉的青年。
只可惜测验前夕,那小子吃坏了肚子,殿试的时候,文章只做到一半,俄然抛弃羊毫跑进了厕所里。
本王就是以如许的心态,走过了平生又平生。
本王向来就没有正视过这个天下,也向来没有对身边的人和物支出过豪情。
父王常常见到他,老是一阵长叹短叹,“长得这么出挑,如何就不是个女孩呢,也好做我的儿媳妇。”
一场龙舟赛,从晌午一向比到了日落傍晚。
因为边幅好,神情佳,即便他正在懒洋洋地嗑瓜子,也会让人感受赏心好看。
归正每一场循环到头,所顾虑的人和事都会成为畴昔。
一曲完了,姚书云会收到很多女孩子们投来的山樱。千樱山上无桃花,女孩们没法以桃花定情,便拿了樱花替代。
而作为与他职位相称的另一大才子,本王天然也收到了很多的山樱,恰时气候阴沉,表情开阔,本王便开了个打趣,道:“承蒙诸位蜜斯错爱,可惜我岳或人已心有所属,不能回应诸位的一片密意,实在是抱愧。”言毕,回身折了一只樱花,赠与了姚书云,道:“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娇花万朵,独摘一枝怜。”
当时候,我还没有成为“大奸王”,仅仅作为一个工于笔墨,风采翩翩的文人,在都城里还算是受欢迎。
每年踏青的时候,姚书云会在一片山花烂漫里,弹弹小曲儿,而本王就在他的身边,画画山中的美景。
红颜知己。
今后,我不再是个旁观者,而变成了当局者。
却并非亲情,并非友情,并非爱情。
自此以后,本王和姚书云每一次外出,总会被姑婆婶子的道一声:“两位少爷,恭喜啊恭喜。”
看是冷血而萧洒,实在内心的孤傲和孤单,只要本身懂。
本王不晓得像他这么生性涣散的人,如何俄然打起精力来,想着追名逐利,升官加爵了。
因为那小子手腕狠辣,又专爱挖人丑事,便是上头的刑部尚书,也不得不卖他几分面子,全部刑部,几近是被姚书云篡了权。
本王:……
他对于几个小官小吏尚且能够,但是想着对于上头的高官权贵,无异于以卵击石。
远处是一副厚重的山川画,近处倒是一副清雅的人物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