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第1页/共3页]
朝中反我最短长的几个大臣,纷繁下了大狱,剩下几个见风使舵的,仿佛是遭到了姚书云的威胁,竟变相的替本王提及了好话。
姚书云吐掉了嘴里的瓜子皮,看了一眼如潮般散去的行人,伸了个懒腰,又看向了天涯镀红的落日。
若非我二人皆是男人,倒真是有那么点神仙眷侣的感受。
因为边幅好,神情佳,即便他正在懒洋洋地嗑瓜子,也会让人感受赏心好看。
远处是一副厚重的山川画,近处倒是一副清雅的人物画。
朝廷之上,一时候达到了奥妙的均衡。
一场龙舟赛,从晌午一向比到了日落傍晚。
如许的日子,对于一个几经循环的人来讲,过得很快。
好似亲情,好似友情,好似爱情。
作为手握大权的摄政王,作为小天子燕玖最宠任的朝臣,本王看似风景,日子却并不好过。
本王不晓得他究竟在乐个甚么劲儿,不过看他东风满面,笑意盈盈,忍不住也勾起了嘴角。
快到本王还没来得急眨眼,姚书云就从一个十二三岁,眉眼青涩的少年,成为了一个唇红齿白,面如冠玉的青年。
本王抬起腿,踹了他一脚,“如何喊上岳父了?”
一起上学放学,一起读誊写字,一起翘课偷懒,一起躺在山坡上,看云卷云舒。
因而,姚书云立马顺杆子往上爬,腆着脸喊了一声:“岳父。”
放榜的时候,他只得了个探花,拜为了户部郎中。
当时候,我还没有成为“大奸王”,仅仅作为一个工于笔墨,风采翩翩的文人,在都城里还算是受欢迎。
只是转过年,本王的父亲俄然仙逝,本王这偶然朝政的人,却阴差阳错的当上了王爷。
其面貌,其风采,其学问,在都城里算是数一数二。
本王向来就没有正视过这个天下,也向来没有对身边的人和物支出过豪情。
而这类均衡,看似牢不成摧,可谁也不晓得哪一天我如果得宠了,这类均衡会不会猛地坍塌,将我砸得骸骨无存。
局势逆转地非常俄然,倒叫本王一时候不太适应。
然后两人背过身去,同时做了个呕吐的姿式。
可他却笑着说:“从我踏上宦海那一刻起,就已经做好了随时赴死的筹办。”说着,忽又笑了起来,老不端庄的问道:“王爷,我如果哪天真死了,你会在我的墓碑上刻下甚么呢?是亡夫,还是亡妻?”
而那小子还不满足,整日里惦记取赵丞相的位子,磨着后牙槽嘀咕:“老不死的东西,年纪这么大了,如何还不告老回籍,把位子留给我坐一坐。”
而姚书云这一系列雷厉流行的行动,无异因而在老虎头上拔毛。
“错了啊?”姚书云一脸的觉悟,立马又改了口,没皮没脸地喊了声:“公公。”
本王冲他笑笑,他回以密意的对望。
却并非亲情,并非友情,并非爱情。
姚书云眯着一双狐狸眼,笑得尽是鄙陋,“如果父执不嫌弃,小侄一样情愿做你的儿媳妇,给您端茶倒水。”
本王不晓得像他这么生性涣散的人,如何俄然打起精力来,想着追名逐利,升官加爵了。
一贯厚颜无耻,专爱调戏本王的姚书云,在那一刹时,竟不测的红了脸。伸手接过了山樱,道:“我心亦然,茫茫人海,只系你一人。”
本王怔了一下,道:“红颜,知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