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由许仲复仇试看两汉复仇之风[第3页/共3页]
秦汉之际,复仇是被视为公理的。
对两汉的复仇之风,荀悦曾经做过一番阐述:“或问复仇古义也。曰:‘仇,复仇可乎’?曰:‘不成’。曰:‘但是如之何’?曰:‘有纵有禁,有生有杀,断之以法,是谓义法并立’。”荀悦以为既要靠法律来束缚,也要通过避仇来制止复仇行动的滋长。
光武帝到和帝九年,约莫七十年间,对复仇的节制是败坏的。桓谭曾上书朝廷,力主严惩复仇者,但遭到了光武帝的萧瑟,能够是光武帝受公羊学所倡导的复仇思惟之影响。章帝建初五年制定了《轻侮法》,明白规定从宽措置为父母报仇之人。这条法律一向持续了十七年,到永元九年。
再说一下两汉时复仇民风最烈的处所:
因为母亲遭到欺侮而杀人的另有一个:阳球。“阳球,字刚正,渔阳泉州人也。家世大姓冠盖。球能击剑,习弓马。性峻厉,好申、韩之学。郡吏有辱其母者,球结少年纪十人,杀吏,灭其家,由是着名”。阳球是灵帝年间的名臣,当过司隶校尉,大杀寺人。
如郅恽为朋友董子张复仇。
和帝永元九年到东汉末,处於对复仇的严格节制期,拔除了《轻侮法》,为父母报仇也要遭到严惩了。放走复仇之人的官吏也要遭到奖惩,如前边提到的张歆就弃官逃亡了。在这个期间,虽对复仇的行动严格节制,但权势之家在杀人后却可制止法律的制裁,如夏侯惇、如阳球。
光武、明帝时的名臣钟离意也对复仇的人开过恩,他在任瑕丘县令时,县人防广为父报仇,系狱,其母病死,广抽泣不食。钟离意怜伤他,就叫他归家,使得殡敛。丞掾皆争,钟离意曰:“罪自我归,义不累下。”遂遣之。防广敛母讫,果还入狱。钟离意密以状闻,广竟得以减死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