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第2页/共6页]
当然刘青感觉,就算每天吃猪肉,也是要吃腻的,人生应当有点别的寻求,换换口味是必须的。
林氏和安氏也点头,拥戴道:“好好玩你的罢,家里甚么都不缺呢。”
固然刘大爷说得很在理,但蒋氏仍然不太乐意,在她看来,大孙子那么懂事,那里会为了这点小事就用心?这不过是老头子找得借口罢,自从青青无能起来,老头子便越来越正视这个孙女,她也喜好孙女古灵精怪,但是一个小丫头电影,迟早是要嫁人的,犯得着对她这般虐待吗?
李氏眼底也闪过一丝担忧,她归天的爹之前就是个秀才,她那里不晓得测验过程的难过?但是儿子大了,早有本身的主张,又长年不在身边,她顶多只能叮咛几声,儿子到底有没有放在心上,她也不清楚,归正瞧着他那肥胖的身形,她是挺放心不下的。
倒是刘大爷乐呵呵的笑着:“返来的时候看到那猎户就剩一只野兔没卖完,在那边呼喊便宜卖,我想着青青喜好揣摩新奇吃食,就买了返来,看来还没买错。”
刘大爷笑道:“这野兔留着后日再弄,比来气候风凉,放两天不会坏。到时候想如何做,先让你奶扒了皮措置了,吃新奇的。”
因着这个,蒋氏对识字的女子都没甚么好感,或者说成见很深,才会这般反对刘青学认字。
蒋氏没有贰言。
不过她娘第一反应都那么反对她识字,刘大爷如何就如此利落的同意了?莫非是因为她娘选的机会好,刘大爷明天卖完统统茶叶蛋,内心头欢畅,就变得好说话了?
是以,刘青非常端庄的道:“可我放心不下大哥啊,他来岁就要考科举了,学知识当然首要,身子也不能忽视了啊,如果像那些老墨客,考到前面被人抬出来,那就欠都雅了。”
是以,李氏感觉,连公公都附和让女儿学认字,到儿子那边就更没题目了,几近是十拿九稳,也不在乎提早奉告刘青。
当然蒋氏的心机,李氏内心也是清楚的,这么多年一向低调过来,若不是前次卖茶叶蛋的事,蒋氏主动提及她识字,李氏还要持续低调下去。她开初不肯意让刘青跟着她学,也是因为这个。
除了林氏和安氏,陪着刘青在灶房里忙活,刘家其别人都跑去村口了,院子里静悄悄的,林氏和安氏一面切菜洗菜,也一边忍不住总往外头瞧,恐怕错过了涓滴动静。
是以,好不轻易见到刘大爷他们提着野兔返来,刘青几近是眼冒金光,脑筋一闪而过各种吃法,煎炸蒸煮,红烧味,香辣味……想得她口水都快滴下来了。
李氏说完这话,眼角余光瞥见刘青还想说甚么,便弥补道:“也不是娘不让你去,你爷奶必定不会同意,之前在镇上,你二哥他们都想去,全被你爷给打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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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抵是熊孩子的领头羊小五和小六,每个月都能去镇上三回,一开端他们还很冲动,感觉本身承担了发财致富的任务,可光阴一长,小孩子的耐烦垂垂被消磨,剩下的就是煎熬,毕竟去镇上不是去玩,他们都是有任务在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