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第1页/共6页]
不过她娘第一反应都那么反对她识字,刘大爷如何就如此利落的同意了?莫非是因为她娘选的机会好,刘大爷明天卖完统统茶叶蛋,内心头欢畅,就变得好说话了?
这么一想,蒋氏完整接管了刘大爷的决定,当下咬牙道:“行,只要延宁同意,就让青青学罢,最好找人探听探听,那些个大师闺秀常日都看些甚么书,照着给青青也买上一两本,长长见地。”
“现在给我灌*汤还为时过早。”李氏嘴角微扬,明显很受用,却伸手把刘青靠在本身肩上的头推远了,一副不近情面的模样,“你哥如果也同意了,你可要好好学,如果表示不好,娘是要打手板心的。”
等今后延宁当了官,他们刘家就从平头百姓,成了朝廷命官的家眷,而青青作为延宁独一的mm,天然就是官家令媛,别的官家令媛都琴棋书画,自家现在没前提,但是既然李氏识字,教青青认字也是好的,起码今后青青不会比别的女人差太多。
但是不得不说,膛目结舌以后,蒋氏本身内心也生出些许狂热起来――是呢,大孙子现在才十几岁,在书院每次测验都名列前茅,被夫子们所看重,学问如何自不必提,倘若造化好一点,如何就不能当官了?
更何况刘家也不是每天能吃肉的。
刘青还真没想到她娘不声不响的,行动力却如此之敏捷。开初听到李氏说收罗了刘大爷同意的话,她还愣了一下,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这事的确瞒不开刘大爷和蒋氏,征得他们的同意是必须的。
这个时候,刘青晓得本身如何劝都没用,干脆不华侈口舌,接过了蒋氏灶上的活计,好给留出蒋氏去村口等人的余暇。
刘青乍一看还没看清,定睛一看才晓得是兔子,在这个缺衣少食的期间,现在刘青看到兔子的第一反应是好吃,而不是萌萌哒了。
不过刘青检验归检验,野兔的做法她已经决定了,看在兔叽这么萌萌哒的份上,明儿就做香辣兔丁――摸着野兔油光水滑的毛的刘青如是想。
“这倒不急,先让青青跟她娘学会了认字再说。”刘大爷说着,想了想又道,“对了,这回进城里,也带上青青罢。”
不过李氏就算放心不下,也晓得让刘青跟着刘大爷去城里不实际,便淡淡的道:“重视身子的事,你爷自会叮咛你大哥,委合用不着你跟着去。”
倒是刘大爷乐呵呵的笑着:“返来的时候看到那猎户就剩一只野兔没卖完,在那边呼喊便宜卖,我想着青青喜好揣摩新奇吃食,就买了返来,看来还没买错。”
蒋氏抿了抿唇,想要出言反对,刘大爷已经摆了摆手,道:“就这么办,我已经决定了,你有这个闲工夫,倒不如想想延宁那儿还缺甚么,过几日一并带去。”
蒋氏依依不舍的把衣裳叠进柜子里,刘大爷又道:“大后日去城里,给延宁多备些东西,那野兔是一份,茶叶蛋煮一份,多煮几个,也让延宁的同窗都尝尝鲜,之前我们家穷,也拿不出好东西,现在可不能再让延宁被同窗看轻了。”
接收了经历经验的小家伙们,对于跟着刘大爷进城,他们估计是真没多大兴趣了,倒不如老诚恳实在家等着他们给本身带好东西返来费心。
当然刘青感觉,就算每天吃猪肉,也是要吃腻的,人生应当有点别的寻求,换换口味是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