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曾经沧海难为水(1)[第1页/共3页]
他旋即挥挥手,朗声一笑,向白云子躬身长揖:“仙长,还请到府中安息,容杨某置素酒接待以尽地主之谊!”
孔晟扫了这匹白马一眼,恼火地跺了顿脚,心道连匹马都想欺负老子吗?他冷冷一笑,回身拖着缰绳、不管白马如何顺从,硬是拖着它一起走回山道,搞得山石四溅灰尘漫天。
过往商客行人见状,都投来猎奇的一瞥,心道这少年郎是傻了不成,有马不骑!
孔晟长出了一口气,暗道一声幸运,同时眸子里又犯起一丝镇静的光芒。对于本身所具有的强大力量,他这一次才真正有了切身的体味,的确是天生蛮力凡人难敌。或许在士子文人看来,有身蛮力顶多就是粗暴的匹夫,但孔晟却深知,在这个乱世大唐,武力值就是立品保命之底子啊!
宝马天然性烈,几近成了普世的规律。这几日之间,前后改换了几名仆人,即使是马儿也认生建议了脾气,不管孔晟如何拖拽,它愣是四蹄扎地纹丝不动,而马首倾斜,似是轻视地瞥着面前这位肥胖的少年郎,间或咴咴一声嘶鸣,蓦地一甩头,傲慢不成言。
进了城,阿泰翻身上马,又扶着孔晟下来,赞不断口:“孔家小郎,你真是好运气,这是一匹上等神驹,人间罕见!既然你不会骑乘,真是华侈了耶,不如送与我,我用一壶生肌止血的金疮药与你互换如何?”
俊美的道童阿泰神采一变,身形方动,就被白云子紧紧抓停止段,转动不得:“阿泰,稍安勿躁!”
走未几远,就听到前路传来明朗的笑声:“孔家小郎君,莫非要牵着马一起走回城去不成?”
世人目瞪口呆,纷繁倒吸一口冷气。
突厥盛产战马,天下名马半数出自西域和突厥。以孔晟的目光看,这匹马顶多就是标致一些,身板健硕一些,估计能跑点远路;但在识马者看来,这但是突厥马中的追风神驹,日行千里,夜行八百,渡水登山,如履高山,为马中之王。
白马冲刺的速率和力道竟然被生生刹住,马嘶长鸣――实在多数是惊惧慌乱的胡乱吼怒,它四蹄落地,被一股强大的力量拖住,那股势头顿时就泄了气。
这个时候,杨奇带着一干官员士子簇拥着白云子师徒,正走出望江楼,见到这一幕,也都呆在了当场。
娘的!孔晟大怒,戋戋一匹牲口,也想蹬鼻子上脸了?他抽出腰间的箫剑,顺手就在马臀上敲了一记。
“当然,没有甚么舍得舍不得的。”孔晟耸耸肩:“宝马赠豪杰,我看兄弟技艺了得,少年豪杰,恰好配此白马!”
从狮子山下到江宁郡城,有十数里之遥。孔晟牵着白马,有些愁闷地慢腾腾沿着官道往回走,固然白马早已被他折腾的没了脾气,和顺得像只绵羊,但他不会骑马,而这顿时也无鞍鞯,让他如何骑乘?
杨奇悄悄咬了咬牙,内心嘲笑道:“竟敢让本官在世人面前丢了面子,的确不识汲引!孔家小厮,你觉得摇身一变成绝世才子,就有本钱在杨家面前装腔作势了吗?为本官所用倒也罢了,如果……在这江南半壁,莫非你还能逃得出本官的手掌心?!”
此马通体乌黑没有一丝正色,马身苗条,四肢矗立有力,双眸闪亮,但四蹄倒是赤黄色。孔晟并不懂马,更不会骑马,只晓得这是匹突厥公马,是本地乡绅互市购来献给杨奇,杨奇又“进献”给女儿杨雪若,充作了诗会魁首的彩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