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1规则[第3页/共4页]
a、除终究回合外,即便计时员作出回合结束的信号,裁判仍须持续读秒,读秒到10判为KO
犯规技
b、单场赛:判为和局
3、选手受较着伤害,主裁判判定其持续受进犯的话环境伤害时,即便选手没有倒地,主裁判亦宣布击倒(StandingDown――站立击倒)
2、比赛建立时,计算已建立的回合的得分。判得分抢先的一方胜。在第3R今后(淘汰赛时第2R后)负伤的,该回合到负伤产生时候为止的记分须加算在内。得分不异的环境下:
次重量级79.38kg以下10oz
b、终究回应时,即便读秒正在停止,计时员作出回合结束信号,比赛即告结束(仅限终究回合)
K-1法则
2、比赛过程中偶尔产生有效打击部位以外击中敌手致其负伤的环境,合用第12条第3项
c、单场赛中,选手因两边偶然引发的负伤而导致比赛不能持续,且比赛回合未建立的环境(按第12条第3项1)
k、用心使敌手跌落拳台外
第9条
b、肘击
轻中量级66.68kg以下8oz
第18条
2、评判团以为情节卑劣的,可立即赐与扣分
d、按照打击主动性计算分数,凡是上风方可得从优势方扣除的10分
5、歇息时,进入拳台的助手只能有1个
3、击倒
第10条
b、比赛不能持续的环境:作大夫停止,判为技术击倒
b、比赛中助手投入毛巾的环境。若裁判未重视到此举,监察员可作出比赛结束的信号
2、比赛中不从命评判员唆使
体检
选手及所属个人卖力人不得对评判员的宣布及鉴定作贰言申述。但可在大会结束后2周外向法则委员会提出版面申述
4、多次作出没有伴随进犯的抱腿及搂抱,判为悲观,可予扣分
7、拳台上各绳角四周不能安排毛巾等物
第7条
1、大会大夫在比赛中不能对各选手停止医治。按第11条
9、其他违背比赛规定的环境
c、1回合中3次被击倒(淘汰赛中,除决胜战外为2次)的环境
第16条
l、本身走到拳台外
比赛鉴定分类以下:
4、举止卤莽,比赛态度卑劣
选手跌落拳台外时,比赛时候停息,由大夫对其作查抄。同时评判团商讨研讨跌落的启事:
5、无效的比赛
a、比赛能持续的环境:记入击倒1,从停止的时候开端持续比赛
选手因负伤而不能持续比赛时,按以下各项决定胜负
1、鉴定为有效技形成击倒时
2、即便未受伤害,选手倒下后不能敏捷起家的环境亦为击倒
3、但是,在淘汰赛中,以点数抢先的选手不能持续比赛时,败方选手可获得持续插手比赛的权力
b、有否赐与敌手伤害
呈现负伤者时,比赛持续停止与否,由大会大夫和评判员通过协商决定。这时,比赛中大夫不对负伤处作医治
选手在比赛前必须接管由大会大夫停止的体检。在淘汰赛时,得胜选手有任务在比赛后再次接管体检
关于选手跌落拳台外的环境
(第一项)因敌手犯规而负伤的,主裁判察看受伤选手一段时候,若选手仍不能规复,比赛不能持续的,判犯规者负(犯规者失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