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1规则[第3页/共4页]
选手跌落拳台外时,比赛时候停息,由大夫对其作查抄。同时评判团商讨研讨跌落的启事:
第8条
第6条
2、和局
5、获得击倒的选手在主裁判作倒地读秒过程中,必须在中立绳角待机,直至主裁判作出唆使为止
a、因为(由两边偶然而偶尔引发的)负伤,而被主裁判鉴定为不能持续比赛的环境。但应按第12条
a、击倒次数
第21条
第13条
轻量级61.23kg以下8oz
1、仅限于手套的手腕折曲部分以上为有效打击部位
c、裁判停止:主裁判判定一方选手上风较着,而优势方环境伤害的环境
e、指插、扼颈及咬人
6、每警告2次扣1分,而1回合中被扣3分
3、击倒
但关于反背拳,由以下限定:
第22条
b、10秒以内虽能起家,但被判定为无斗志的环境
选手除凡是利用的绷带、胶布以外,不能以负伤须庇护伤处为来由利用橡胶、塑料等其他质地的庇护物。在缠护伤处时,答应利用纱布绷带、伸缩性绷带,但必须经大夫及评判团的查抄和具名。没有证明查抄过的署名的话,选手必须除下绷带。这时停止者及大夫对缠护物等一概不供应。比赛开端以后制止再对伤处停止缠护
1、比赛不建立时(5R制比赛,2R结束时比赛建立;3R制比赛,1R结束时比赛建立)
选手及所属个人卖力人不得对评判员的宣布及鉴定作贰言申述。但可在大会结束后2周外向法则委员会提出版面申述
选手在比赛前必须接管由大会大夫停止的体检。在淘汰赛时,得胜选手有任务在比赛后再次接管体检
5、无效的比赛
3、比赛早退或不出场
d、大夫停止:大会大夫判定一方选手负伤,或因受严峻伤害而不能持续比赛的环境。特别是选手受重击倒地的环境,大会大夫通过协商可作出回合结束的信号
呈现负伤者时,比赛持续停止与否,由大会大夫和评判员通过协商决定。这时,比赛中大夫不对负伤处作医治
4、击倒读秒随主裁判“down”的口令及手势开端停止。主裁判收回“down”口令以后,场内MC(??)按照记录员的秒表精确计算的秒数停止击倒读秒。只要主裁判可收回“down”口令
a、除终究回合外,即便计时员作出回合结束的信号,裁判仍须持续读秒,读秒到10判为KO
l、本身走到拳台外
中量级72.57kg以下8oz
(第二项)因选手本身不重视而负伤的,判负伤者负(负伤者失格)
6、获得击倒的选手不从命上述唆使时,主裁判应间断读秒,确认选手挪动到中立绳角后再持续读秒
体检
3、但是,在淘汰赛中,以点数抢先的选手不能持续比赛时,败方选手可获得持续插手比赛的权力
c、1回合中3次被击倒(淘汰赛中,除决胜战外为2次)的环境
一方选手有较着上风时,按照主裁判的判定,不必比及比赛结束便可决定胜负。按第5条第4项d
第24条
1、比赛在原则上
雏量级53.50kg以下6oz
1、用心犯规,由主裁判宣布失格
比赛体例以下:
羽量级57.15kg以下6o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