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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魔王与巡逻骑士[第2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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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金发大蜜斯举头挺胸道,“您但是我的拯救仇人!这点小事是应当的。”

看了一眼放在篝火上的烤龙肉,豪格叮咛队员们待命,然后向那两小我走了畴昔。

“哈……无所谓。如果你们的人能够及时赶来的话,交给你们也无妨。”格林将龙头拿到篝火中间,然后又拿了几块龙肉放到了篝火上。

在龙头中间比划了一会儿,格林转头对金发大蜜斯扣问道:“对了,金发,你方才为甚么没有说龙鳞?莫非除了额头上的那一块外,其他处所的龙鳞就不值钱了吗?”

“我是约德城,奥尔雷骑士团少尉豪格。能奉告我这里产生了甚么事吗?”头盔上面是一张吵嘴相间的猫脸,或者说是老虎的脑袋。

“好、好的。”少女赶紧带着有些瘸的脚,离篝火略微远了一点。

“哦。”格林不置可否,“既然是你来自贩子家庭,那么你晓得龙的身上那些处所最值钱吗?”

“龙晶吗?”格林看向绿龙的脑袋,“龙晶是在头骨当中吗?”

几秒钟后,绿色的旗号顶风飘荡,一支设备精美的骑士步队从丛林中杀了出来!

豪格就是一名在约德城糊口并定居的是兽人,并且胜利通过了神殿骑士的考核,成为了奥尔雷骑士团的一员。

当接到恶龙攻击四周牧场的陈述后,豪格立即带领着步队赶到了现场。但是出乎豪格预感的是,那头攻击牧场的恶龙竟然已经被人杀死了!?

看着格林放到篝火上的龙肉,金发大蜜斯脸上暴露了惊骇的神采:“勇、勇者大人,我并没有您那么强大,能够让我离篝火远一些吗?”

这是一个兽人。

这是一支设备精美的骑士步队,固然只要十二小我,但是每一个骑士都穿戴厚重的满身板甲,背侧重盾,将胯下的战马压得气喘吁吁。

“是的。龙晶就在巨龙的脑袋内里。巨龙的脑袋是巨龙身上最值钱的部位。除了龙晶外,龙额位置的龙鳞是巨龙身上最大、最坚毅的一块龙鳞,能够用来制作邪术盾牌,而龙头骨本身也是保藏家们最喜好的保藏品。”金发大蜜斯侃侃而谈,仿佛对于这些东西非常体味,“除了巨龙的脑袋外,作为顶级弓弦质料的龙筋更是属于有市无价的珍品,其代价仅比龙晶略逊一筹……”

“但是你的家人并不在这里。”格林双手一摊,“就算我想找你们帮手,你也甚么都做不了。”

“对了。”格林从尸身前面探出头来,对篝火中间的金发大蜜斯扣问道,“你之前貌似说你是甚么商会的人?”

听到格林的话,金发大蜜斯面前一亮:“龙身上最值钱的东西当然是龙晶!龙晶是巨龙身上最精华的部分,如果要制作龙鳞套装,龙晶更是必备之物。”

女的看起来像是城里的大蜜斯,而男的看起来像是一个浅显的布衣冒险者。

超凡强者身上有着几近要化为本色的灵光。作为一个兽人中的虎人族,豪格对于本身的感知非常自傲。是以在豪格眼中,面前这两人都只是浅显人,他们不成能是杀死恶龙的人。

绿龙的脑袋差未几相称于半个格林的大小,而在龙的额头位置确切有一块覆盖大半个龙头的鳞片。

让倦怠的战马歇息,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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