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魔王与巡逻骑士[第1页/共3页]
在看到格林以及那头倒在地上的绿龙尸身后,骑士们停下了马,并且敏捷翻身上马――这是一群骑马的重装步兵。
听到格林的话,金发大蜜斯面前一亮:“龙身上最值钱的东西当然是龙晶!龙晶是巨龙身上最精华的部分,如果要制作龙鳞套装,龙晶更是必备之物。”
“对了。”格林从尸身前面探出头来,对篝火中间的金发大蜜斯扣问道,“你之前貌似说你是甚么商会的人?”
“当然!”金发大蜜斯举头挺胸道,“您但是我的拯救仇人!这点小事是应当的。”
“龙头直接砍下来带走就行了,龙筋……要如何搞?”格林不由地皱起了眉头。
“哈……无所谓。如果你们的人能够及时赶来的话,交给你们也无妨。”格林将龙头拿到篝火中间,然后又拿了几块龙肉放到了篝火上。
“是的。龙晶就在巨龙的脑袋内里。巨龙的脑袋是巨龙身上最值钱的部位。除了龙晶外,龙额位置的龙鳞是巨龙身上最大、最坚毅的一块龙鳞,能够用来制作邪术盾牌,而龙头骨本身也是保藏家们最喜好的保藏品。”金发大蜜斯侃侃而谈,仿佛对于这些东西非常体味,“除了巨龙的脑袋外,作为顶级弓弦质料的龙筋更是属于有市无价的珍品,其代价仅比龙晶略逊一筹……”
看着格林放到篝火上的龙肉,金发大蜜斯脸上暴露了惊骇的神采:“勇、勇者大人,我并没有您那么强大,能够让我离篝火远一些吗?”
“我是约德城,奥尔雷骑士团少尉豪格。能奉告我这里产生了甚么事吗?”头盔上面是一张吵嘴相间的猫脸,或者说是老虎的脑袋。
杀死这头恶龙的是谁?
格林:“这类事你能做主?”
“巨龙浑身是宝,没有任何一处不值钱,辨别只是代价的多寡罢了。”金发大蜜斯顿了顿,“龙皮是制作顶级邪术羊皮纸的贵重质料,有着极大的市场需求。绿龙的鳞片能够疏忽腐蚀,建形成邪术铠甲后,能够让穿戴者免疫强酸和腐蚀。但是……因为这头绿龙仅仅是一头青年龙罢了,就算建形成邪术铠甲,其防备力恐怕也很难让人对劲,同时强酸免疫也是一个非常奥妙的结果。独一的上风恐怕就在于龙鳞甲要比金属铠甲简便吧。”
看到那头倒在地上的绿龙尸身,豪格感到非常不测。
“但是你的家人并不在这里。”格林双手一摊,“就算我想找你们帮手,你也甚么都做不了。”
这是一个兽人。
“格里芬商会。我是格里芬商会的会长之女贝拉多娜,贝拉多娜・齐纳斯・格里芬。”金发大蜜斯对着格林微微哈腰,行了一礼,“强大的勇者,非常感激您救了我。如果您能够将我送回家的话,格里芬商会必有重谢。”
奥尔雷骑士团作为约德城的常驻军,常常清理都会周边的伤害生物。豪格作为骑士团的一名队长,也曾经与恶龙战役过。那是一群奸刁、奸滑的生物,摈除它们或许不算困难,但是如果想要杀死它们,即便出动一个大队的精锐骑士也不必然能够办到。
绿龙的脑袋差未几相称于半个格林的大小,而在龙的额头位置确切有一块覆盖大半个龙头的鳞片。
本来格林觉得面前这个金毛就是一个被惯坏了的大蜜斯,没想到竟然能够说出如许的话。
让倦怠的战马歇息,此中为首的一名骑士向格林走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