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女帝师二(66)[第2页/共3页]
[74]《晋书·传记第六十八·王敦传》:“敦复上表陈古今忠臣见疑于君,而苍蝇之人交构其间,欲以打动天子。帝愈顾忌之。”
[78]《庄子·内篇大宗师》:“子贡反,以告孔子曰:‘彼何人者邪?修行无有,而外其形骸,临尸而歌,色彩稳定,无以命之。彼何人者邪?’孔子曰:‘彼游方以外者也,而丘游方以内者也。’”
[69]《孟子·离娄上》:“孟子曰:‘不仁者可与言哉?安其危而利其菑,乐其以是亡者。不仁而可与言,则何亡国败家之有?有孺子歌曰:“沧浪之水清兮,能够濯我缨;沧浪之水浊兮,能够濯我足。”孔子曰:“小子听之!清斯濯缨,浊斯濯足矣,自取之也。”夫人必自侮,然先人侮之;家必自毁,而先人毁之;国必自伐,而先人伐之。太甲曰:“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成活。”此之谓也。’”
[64]《孟子·滕文公下》:“此周室东迁以后,又一乱也。孔子惧,作春秋。春秋,天子之事也。是故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
[68]《汉书·窦田灌韩传第二十二》
[58]卫桓公十六年(前719)州吁弑桓公自主为君,石厚和州吁亲厚,来向父亲石碏就教安宁君位之法。石碏建议石厚和州吁前去陈国,通过陈桓公朝觐周天子。又请陈国拘留两人,终杀州吁和石厚于濮。当时称他能“大义灭亲”。
[61]《汉书·刑法志第三》:“《周官》有五听、八议、三刺、三宥、三赦之法。五听:一曰辞听,二曰色听,三曰气听,四曰耳听,五曰目听。”
[72]《孟子·万章上》:“吾未闻枉己而君子者也,况辱己以正天下者乎?贤人之行分歧也,或远或近,或去或不去,归洁其身罢了矣。”
[65]陆贾《新语·辅政第三》:“商贾巧为发卖之利,而屈为贞良,邪臣好为诈伪,自媚饰非,而不能为公方,藏其端巧,逃其事功。”
[62]《晋书·传记第三十二·祖纳传》:“前人有言,贞良而亡,先人之殃;酷烈而存,先人之勋。累世乃著,不但一月!若必月旦,则颜回食埃,不免贪污;盗跖引少,则为廉洁。朝种暮获,善恶不决矣。”
[56]《史记·魏世家》
[71]《史记·鲁世家第三》:“初,成王少时,病,周公乃自揃其蚤沈之河,以祝于神曰:‘王少未有识,奸神命者乃旦也。’亦藏其策于府。”
[75]《庄子·内篇·人间世第四》:“夫道不欲杂,杂则多,多则扰,扰则忧,忧而不救。古之至人,先存诸己,而后存诸人。”
[59]《汉书·季布栾布田叔传第七》:“(季)布母弟丁公,为项羽将,逐窘高祖彭城西。短兵接,汉王急,顾谓丁公曰:‘两贤岂相厄哉!’丁公引兵而还。及项王灭,丁公谒见高祖,以丁公徇军中,曰:‘丁公为项王臣不忠,使项王失天下者也。’遂斩之,曰:‘使后为人臣无效丁公也!’”
[60]《陈书·儒林第二十七》:“凡小大之狱,必应以情,正言依准五听,验其真假,岂可全恣考掠,以判刑罪。且测人时节,本非古制,近代已来,方有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