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一章 亡国之君[第4页/共5页]
对于他来讲,蒙古马和汗血宝马就仿佛母鸡和鸭子的辨别那么大,就算是闭着眼睛也不成能搞错。
对于吃惯了豆油的老一辈而言,还是豆油的香味纯粹,棉籽油则被当作是乱来人的“假货”。
郑头儿这平生固然没有做过甚么惊六合泣鬼神的豪杰浑举,好歹也曾参与过当年的都城之战,在“雷霆”行动当中出过很大的力量。因为属于大旗军的核心职员,后半辈子一向混的很不错,先是在衙门里做了几年小吏,然后就带着兄弟们北上去贩运蒙货,实在赚下了不小的产业。
“俺只传闻那汗血宝马是日行千里夜走八百的良驹,却向来没有真正见过,这一回托郑头儿的福,终究能够一睹汗血宝马的风采了……”
“时候尚早,郑头儿不再聊会子了?”
熙顺布庄有个打杂的女子,固然已经年过三十却一向没有嫁出去,最大的启事就是样貌有些丑恶,脸上有一片天生的青色胎记。美满是因为在一起干活的原因,那女子经常和顺徒弟打仗,久而久之就有了豪情。
蓝色,就是把孩子拦在人家的意义。而天蓝色,则是取了“人拦天也拦”寄意。
“就这一碗豆汁,两个甜饼,吃了几十年,还是吃不敷。真真的就是给个神仙都不换呢。”虽早已须发如雪,但郑头儿却还是结实,发言的声音仍然宏亮:“老王的豆汁口味最是隧道,特别是这炸甜饼子,几十年的熟行艺,绝对信得过……可比前街的好吃多了……”
颠末大半天的繁忙,一套规端方矩的孺子天衣就已经裁制完成。
作为纺织的副产品,棉籽是非常首要的油料作物,不但能够用来榨油,并且产生的残渣还是很值钱的精饲料……当然,日子过的实在恓惶的贫民也会吃这个东西。
郑头儿笑着点了点头:“还是老端方。”
遵循传统,孩子是第一套衣裳必须是蓝色的,并且是天蓝色的,这一点千万不能有错,要不然就是会犯很大的忌讳。
薄薄的晨光还没有完整退去,太阳方才暴露小半张笑容,或许是因为明天早晨下过一场春雨的原因,氛围清爽极了。
“恐怕要让诸位爷们绝望了。”郑头儿说道:“两日之前,我已把那汗血宝马转手了,卖给了一个姑苏绸缎商。”
“小子。”
“不要紧,不要紧,甚么时候郑头儿再贩一匹汗血马返来给我们爷们开开眼界,也就好了呢……”
顺徒弟将还带着余温的羊腿肉在老娘面前摊开,又洗剥了几根鲜葱,母子二人相对而食。
郑头儿摇了点头:“怕是没有这个机遇了。恐怕今后我再也不会贩运蒙货了。”
“我儿没事儿吧?”
“还是低调些的好,以免引发不测之祸事……”
郑头儿哈哈大笑着说道:“宝马确切是宝马,但却不好服侍啊。那牲口一天要吃多数斗精料,另有吃两升小米和五个鸡蛋,比祖宗还难服侍……”
“啥?郑头儿家里添丁入口了?”
“郑头儿,传闻你得了一匹汗血宝马?”
别说是大宛马了,就算是那些鼻高目陷的胡姬胡女,在北都城都是到处可见,一点都不希奇。
跟着棉花产量的激增,棉籽油也就顺理成章的开端即进入千家万户了。
“还能如何答?不过就是找借口推了这门婚事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