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一章 亡国之君[第3页/共5页]
“对呀,得了余暇,定要到郑头儿家里去看看汗血宝马到底是如何神骏……”
光滑的石板路上湿漉漉的,还残留着昨晚夜雨的陈迹,潮湿的氛围覆盖之下,气温垂垂降低,清爽中透着一股懒洋洋的气味,偌大的北都城就仿佛是方才欢好过的女子,透着慵懒的气味。
“我传闻那汗血宝马是大宛马,如何会到了蒙前人手中?郑头儿该不会是被骗了吧?该不会是蒙古商贩用蒙古马冒充的吧?”
裁剪下料,缝合衣物,搓丝为带,每一个步调都胸有成竹有条不紊。
“我家那二房的儿媳是有大功的,我得先去采买些鸡鸭鱼肉好好的犒劳犒劳她。还要给我的大孙子做套孺子天衣……”
遵循传统,孩子是第一套衣裳必须是蓝色的,并且是天蓝色的,这一点千万不能有错,要不然就是会犯很大的忌讳。
“啥?郑头儿家里添丁入口了?”
迈步走进“熙顺布庄”,一说要扯几尺天蓝布做孺子天衣,经历丰富的掌柜立即就明白是如何回事了,从速道贺:“恭贺郑爷添丁入口之喜,不知是喜增令媛还是添了小少爷?”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没有个顶门立户担当家业的孙子,一向都是郑头儿的心中憾事,并且常常为此长叹短叹。
郑头儿固然有些倾慕虚荣,但却晓得这玩意不是本身能养的起,干脆就卖给了别人。
“就这一碗豆汁,两个甜饼,吃了几十年,还是吃不敷。真真的就是给个神仙都不换呢。”虽早已须发如雪,但郑头儿却还是结实,发言的声音仍然宏亮:“老王的豆汁口味最是隧道,特别是这炸甜饼子,几十年的熟行艺,绝对信得过……可比前街的好吃多了……”
顺徒弟以非常谙练的伎俩摸到了洋火,悄悄的一擦顿时亮起一团微小的火光。
“这么好的宝马良驹?郑头儿如何舍得卖掉?”
“恐怕要让诸位爷们绝望了。”郑头儿说道:“两日之前,我已把那汗血宝马转手了,卖给了一个姑苏绸缎商。”
“买米就好,买米就好,不要老是买肉,免得惹人狐疑……”
他已经赚下了不小的家业,不想再为了点银钱就颠沛流浪刻苦享福了。
“蒙前人有汗血马,这有啥猎奇特的?”郑头儿笑道:“史乘上的大宛国早在千年之前就被大食国给兼并了,现现在大食国又归入我大明版图。那边的蒙前人贩子多如牛毛,满大街都是……”
对于这类油料,呈现了两种截然分歧的态度:极度爱好和极度讨厌。
不管是营养代价还是详细的口味,到底是豆油更好还是棉籽油更优,底子就是一个众说纷繁的事儿。但是如同郑头儿他们这些吃惯了豆油的人,还是没法接管棉籽油如许的新奇事物,他们更喜好早就风俗了的老口味。
“有这事儿!”早餐时候本来就是和老街坊们闲谈的首要机遇,郑头儿很对劲的说道:“有个蒙古贩子欠了我很多银子,却又还不上债,就用汗血宝马来抵债了。”
郑头儿见多识广为人驯良,夙来就有很好的分缘儿,最首要的是他很健谈。
幸亏老天爷还算照顾,终究让他获得了一个又白又胖的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