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前尘[第3页/共4页]
“这等小事,就不劳烦将军了,我的婢女呢?让她们来为我上药便是。”
世人一涌而出,逃出了西门。
不幸我一个大师闺秀,自幼养在深闺,从未曾走过这般远的路,此时双足早已磨破,疼痛钻心,那里另有力量再去登山钻林。
为了活命,我强忍着足底的剧痛,再也顾不得甚么大师闺秀的仪态举止,学着火伴的模样,手脚并用,冒死朝山坡上爬去。
就算我能够呆坐在这里吹一夜的冷风,也毫不能让我的拯救仇人躺在这里挨冻流血。
我仓猝跳上马,不顾脚心传来的剧痛,忙去看他,这才发明,他的肩上竟插着一支羽箭,他受伤了!
可他的双眼――却仍紧紧闭着,哪怕我轻声唤他,他也还是持续昏睡不醒。万幸的是,他的伤口已经不再流血,我一边替包裹伤口,一边有些担忧。
我迟疑了一下,忍着羞怯探手到他怀中,想看看有没有甚么金疮药。我听嫂嫂提及过,也替嫂嫂上过药。
嫂嫂张氏见城门已没法可守,当机立断,立即赶回城中,要带百口老幼从西门逃脱。
那匹红马仿佛脚力甚好,初时还能听到前面追兵的呼喊,半晌以后,便再也听不见身后追兵的马蹄声。
光影下,他的侧颜和顺非常。
那统统不过是电光火石之间,我只当是大限已到、地灾害逃,干脆闭目待死,起码死在马蹄之下,总好过落到黑山贼人手中,生不如死。
正惶急焦愁之时,又有一队黑山贼人追了过来,同业的百姓纷繁四散而逃,朝路两边的山坡密林里钻。
“难怪人都说女子最是薄情,见异思迁,如杨柳之性。三年前,你还费经心机想要做我的正室夫人,这才多久,你和那程熙连房都没圆,就已经要和他同生共死了?”
他是为了救我才受伤的,只要他能活下来,我情愿折寿,用我的命去换他的命。
数枚羽箭朝我们射来,他一剑挥出,将那七八根箭全数斩断,侧身一翻,挡在我身前,口中呼哨一声,一匹枣红马飞奔到他身前。
天气渐明,我终究看清了他臂上的箭伤,斜刺入肉内,看着吓人,但伤口却似并不很深,创口的血仿佛已经凝固,不再有血排泄来。
但是我们还是晚了一步,已经到了城门口,却被一队黑山贼人拦下,查问洛城守将甄豫的家小。
这是我独一能为他做的事。幼时,每当我抱病感觉身子难过时,只要娘亲和顺地将手放在我的额上,柔声哄我,我便会舒畅好过很多。
我们乔装打扮,扮成浅显百姓模样,除了母亲,家中统统的女子都换做男儿打扮。
那人竟是卫恒!
他现在重伤在身,如何能喝这溪中的生冷之水,须得将这水烧熟了才使得。
他就如许躺在那边,双目紧闭。比起昨日纵横顿时、英姿英发,令民气服的少年将军,此时受伤衰弱的他反倒更让民气弦轻颤,不能本身。
他在这里做甚么?
从小,父母亲人老是夸我聪明颖慧,但是我却从未如此时这般感觉本身无用。
如果不是深知他对我的讨厌仇恨,我几近都要觉得,他这是在妒忌,吃程熙的醋。
也不知是幸或不幸,我刚滚落到路中心,便见一匹黑马冲了过来,似是受了我的惊吓,那马长声嘶鸣,两只前蹄高低垂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