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不打不相识[第2页/共3页]
百里苏苏撅嘴责怪:“那里是我定时,而是你早退了起码半个时候。”
在百里苏苏的身边站着一个身高超越七尺五寸,一身青色劲装的“男人”,生的鼻梁高挑,眼眶通俗,略厚的嘴唇透着性感,扎起来的栗色长发有些蜷曲,
方离略作思忖,终究挑选支撑麴义的观点:“从平陆到池阳不过一百八十里路程,我们已经走了八十里,就算夜间赶路的速率及不上白日,我们只要快马加鞭,下半夜就能到达池阳。兵贵神速,不成迟误啊,如果苏苏你惊骇,就和回禄女人共乘一骑吧?”
麴义吓了一跳,下认识的摸了摸脑袋:“我曹,本来是个雌的,这飞刀短长啊!”
回禄大怒,双目圆睁瞪眼麴义,抬手丢出一枚飞刀。
绿幽幽的眼睛围成一团,中心正燃烧着一堆篝火,一个身高约莫七尺五寸,头戴斗笠,浓眉大眼,边幅刚毅,年约二十五六摆布的男人手持一柄铁剑,正在与群狼对峙。
又向前走了十里路,回禄俄然暴露不安的神采,蹙眉道:“火线仿佛有狼群出没!”
方离下认识的摸了摸背上的铁胎弓,叮咛每人手里点起两支火把硬闯畴昔:“我也发觉到了,不过看起来这个狼群范围不大,充其量也就是几十头的模样。我们手里有兵器,又有火把,不必惊骇,闯畴昔就是!”
不等方离开口,中间的麴义就已经扯着嗓门辩驳百里大蜜斯,“连走夜路都惊骇,你敢杀人么?更何况池阳乃是火线重地,在杜袭将军返回王城以后群龙无首,万一被晋军趁虚而入,谁来担这个任务?”
“哎……如果连走夜路都惊骇,还去从甚么军?”
四人各自举着两支火把,一手拎着兵器谨慎翼翼的策马前行,走了两三里路便看到前面的黑暗中泛着成片绿幽幽的光芒,那是恶狼的眼睛在黑夜中披收回的光芒,看起来约莫有四五十双。
看看时候已经不早,方离也不顾上和麴义客气,一前一后打马直奔平陆西门而去。
“看来汗青的记录公然精确,麴义此人固然练兵才气超卓,但脾气莽撞,并且居功自大,终究获咎了袁绍落了个兔死狗烹的了局。现在看来这麴义不但莽撞,仿佛另有些缺火,幸亏才气还不错!”
固然青色劲装穿在身上,仍然讳饰不住“他”的好身材,比百里苏苏足足高出了将近一头,腰肢婀娜,不肥不瘦,“胸肌”熬炼的格外发财,在远处便能看到波澜澎湃。
方离在内心暗自赞叹一句,催马快跑几步上前和百里苏苏打号召:“苏苏,你来的真定时!”
说完又向方离先容道:“师父,我来向你先容一下,这位回禄姐姐是个侠女。弓马纯熟,技艺不凡,并且有一手飞刀绝技,几近百发百中。她传闻我要跟着将军去火线,但愿能跟我一块随军,保家卫国。”
回禄面庞透着几分冷峻,几近看不到笑容,微微点头:“我祖祖辈辈都是虞国人,现在国度有难,我情愿为桑梓进献我的力量!”
麴义固然长得威武雄浑,但是穷的叮当响,翻遍满身高低找不到一个铜币。
从平陆到池阳将近二百里路程,门路盘曲,方离只好带着麴义到马市上买了一匹黄骠马,算是本身送给麾下第一员武将的见面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