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不打不相识[第1页/共3页]
方离翻身上马,指了指身后的麴义,拱手赔罪:“并非本将用心来迟,实在是因为这位麴懦夫前来投奔,我带他去马市采办马匹,是以迟误了时候。”
酬酢结束,四人一起上马,由方离在前带路,扬催促马出了西城门,沿着驿道向西北方向的池阳关而去。
方离在顿时给三名侍从打气:“我刚才看了舆图,我们已经走了一多数的路程,穿过这面这座山谷,再走七十里就到达池阳了。”
四人各自举着两支火把,一手拎着兵器谨慎翼翼的策马前行,走了两三里路便看到前面的黑暗中泛着成片绿幽幽的光芒,那是恶狼的眼睛在黑夜中披收回的光芒,看起来约莫有四五十双。
回禄大怒,双目圆睁瞪眼麴义,抬手丢出一枚飞刀。
麴义固然长得威武雄浑,但是穷的叮当响,翻遍满身高低找不到一个铜币。
从平陆到池阳将近二百里路程,门路盘曲,方离只好带着麴义到马市上买了一匹黄骠马,算是本身送给麾下第一员武将的见面礼。
不等方离开口,中间的麴义就已经扯着嗓门辩驳百里大蜜斯,“连走夜路都惊骇,你敢杀人么?更何况池阳乃是火线重地,在杜袭将军返回王城以后群龙无首,万一被晋军趁虚而入,谁来担这个任务?”
看看时候已经不早,方离也不顾上和麴义客气,一前一后打马直奔平陆西门而去。
这个时候比不得方离穿越前的天下,即便入夜今后也能够车水马龙,灯火光辉。但见四周一片寂静,走个十几里路程才偶尔瞥见一个小村落。秋风吹来,树木瑟瑟作响,远处偶尔传来几声狼嚎,让人不寒而栗,毛骨悚然。
方离在内心暗自嘀咕了几句,咳嗽一声突破难堪:“咳咳……这位女人休要活力,实在是你长得太……高了,你看几近和我不分高低。再配上这身男装实在让人雌雄难辨,我这位兄弟眼拙也是情有可原,女人就大人不计小人过吧!”
四人找了个宽广的处所立足,由麴义找来干柴生起篝火,方离把装水的铁壶挂在篝火上加热,四人围坐在火堆旁仓促吃了点干粮充饥,小憩半晌,持续上马赶路。
“看来汗青的记录公然精确,麴义此人固然练兵才气超卓,但脾气莽撞,并且居功自大,终究获咎了袁绍落了个兔死狗烹的了局。现在看来这麴义不但莽撞,仿佛另有些缺火,幸亏才气还不错!”
方离下认识的摸了摸背上的铁胎弓,叮咛每人手里点起两支火把硬闯畴昔:“我也发觉到了,不过看起来这个狼群范围不大,充其量也就是几十头的模样。我们手里有兵器,又有火把,不必惊骇,闯畴昔就是!”
麴义拔刀在手,哇呀呀吼怒:“来得好啊,先让麴大爷杀几头恶狼祭刀!”
当下方离举着火把在前开路,百里苏苏紧随厥后,回禄与她并辔同业,为百里大蜜斯壮胆,麴义殿后,四人四骑持续向西赶路。
“哎……如果连走夜路都惊骇,还去从甚么军?”
又走了半个时候,四人已经有些饥肠辘辘,而驿道也越来越盘曲,门路两旁都是峻峭的山坡,狼嚎之声越来越稠密,经常能够看到野猪在树木中穿越。
说完又向方离先容道:“师父,我来向你先容一下,这位回禄姐姐是个侠女。弓马纯熟,技艺不凡,并且有一手飞刀绝技,几近百发百中。她传闻我要跟着将军去火线,但愿能跟我一块随军,保家卫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