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附录三下略:陈述道德,考察安危 (1)[第3页/共3页]
贤人之政,降③人以体;贤人之政,降人以心。体降能够图始,心降能够保终。降体以礼,降心以乐。所谓乐者,非金石丝竹也;谓人乐其家,谓人乐其族,谓人乐其业,谓人乐其都邑,谓人乐其政令,谓人乐其品德。如此,君人者乃作乐以节之,使不失其和。故有德之君,以乐乐人;无德之君,以乐乐身。乐人者,久而长;乐身者,不久而亡。
③降:使……从命。
犯上者尊,贪鄙者富,虽有圣王,不能致⑨其治。犯上者诛,贪鄙者拘,则化行而众恶消。明净之士,不成以爵禄得;节义之士,不成以威刑胁。故明君求贤,必观其以是而致焉。致明净之士,修其礼;致节义之士,修其道。而后士可致,而名可保。
利一害百,民去城郭;利一害万,国乃思散。去一利百,人乃慕泽;去一利万,政乃稳定。
爝(jué)火:小火把。
世人如果都起猜忌之心,国度就不会有安宁的日子;世人如果都感到利诱,就没有人能从命国度的办理。世人的狐疑被消弭,世人的利诱被消弭,国度就会承平无事。
出君下臣,名曰命⑦;施于竹帛,名曰令;奉而行之,名曰政。夫命失,则令不可;令不可,则政不正;政不正,则道不通;道不通,则邪臣胜;邪臣胜,则主威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