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婚礼[第2页/共3页]
“白叟家你去过哪儿?”余言逊猎奇地问道。
其他街坊也都纷繁说好,余周遭才说道:“过誉了过誉了。”转头对余言逊说道:“儿子,等会儿你要给大师倒酒啊!”余言逊向父亲点点头:“好的。”
老街的婚礼,很少去旅店,主家会提早请好厨师。厨师平常都是在酒楼事情,或是运营饭店当小老板,主家找的都是这些人,有过办红白丧事经历的厨师;也有那种专门接红白丧事的厨师,当然那得是技术特别好,总有买卖找上门来。因为这类筵席简朴便利,节流了大笔的园地费和办事费,菜式的分量天然上去了,饭食就很丰厚。
秦老板也学余周遭,拉着嗓门说道:“欸~哪不足老板说的那么好喔,大半年没开张,人都饿瘦了,余老板来我店里救个饥荒呀!”
李徒弟笑道:“哈哈哈,感谢、感谢!”转头对女后代婿说道:“来,我给你们先容一下,这位是地门庚路的余大老板,快叫叔叔!”
“嘿嘿嘿,那完了,我碗里只剩下半块馒头,你我哥俩一半分了算。”
余言逊一一答道:“我五岁的时候去了一个亲戚家住,住了十年,本年十五岁,比来才返来。”当街坊们再问及其他的时候,比如“你亲戚家在那里”,余言逊都简朴地说几句敷衍畴昔,扯谈一个都会,不细说。
应酬完这统统后,余周遭被请退席;余言逊看到了父亲走出去,站起来向他招手。
婚礼,余言逊把酒搬上饭店二楼,就找个处所坐了下来。园地和办事员都安排好了,没甚么可忙的,就找个处所随便坐下来,等父亲过来。
“哎哟,你给我点馒头渣我就吃饱咯,哈哈哈!”
余言逊呵呵笑道:“噢,比来刚返来,我爸是余周遭。”
“不对呀,余周遭的儿子不是个小孩子吗?”又有街坊问了。
中间李徒弟的亲家也来了,对余周遭表示感激。余周遭看他们的穿着和言谈,就晓得这他们家都是在帝国部分事情。传闻的公然没错,老李的女儿找到了个好夫家,一家人都是当官的。
余周遭叹道:“估计又跑哪儿去玩了,但愿不要惹事就好。”
“那是我弟,余奎吾。”余言逊苦笑,“我十年前去了亲戚家,比来才返来。”
余周遭为莫非:“唉,家里方才有点事,忙不过,莫怪莫怪。”又对中间的两位新人说道:“哎呦,朵朵,你明天可真标致啊;小伙子,你好福分啊!”
余周遭哈哈大笑道:“变了变了!小时候的黄毛丫头,终究长成了大女人,真是让人欢畅啊!新郎也一表人才,叔叔在这里要祝你们百年好合!”
“要用电话吗,我这里有个好东西,拿去用吧!”秦老板从皮包里摸出一个玄色匣子。
街坊们想复兴话头,问问详细,他都答得客气和对付。固然是对付,却没有鄙弃的意义,以长辈称呼,只是躲开题目中间;街坊们听了几句后就明白了,余言逊既然不肯意多说就不再诘问,有的点点头,有的拍拍他的肩膀,说:“返来就好,好好给你爸帮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