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婚礼[第1页/共3页]
“手提电话!?”桌上很多人都凑过来。
两人打趣的时候,一旁也有街坊上来开打趣,余周遭都措置得很好,氛围上来了,余周遭拍了拍余言逊,向街坊们先容:“这是我的大儿子,余言逊;言逊,这位你要喊张叔(瘦高的中年人笑了笑),这位喊李伯(穿戴西装,略胖,浅笑着点了点头),这位是刘姨(驯良地浅笑),这个刘阿姨的女儿秀秀(梳着双角辫的小女孩),这位你要喊曾爷爷(白叟笑呵呵地,暴露嘴里的牙缺来),这位是……”
年青人也情愿帮手,吵嘴又不是不晓得,并且真的也没甚么好忙的,也就搬桌子搬椅子、铺台面放碗筷,碰到重一点的就十几小我一起抬,也热烈高兴。
余周遭哎呦一声,舒舒畅服地坐在余言逊中间的位子上,中间有街坊打趣道:“哟,老余,赢利都赚累了!?”余周遭笑着说道:“欸(下声)~赚再多也比不上秦老板的一半啊,秦老板整天坐在店里买卖就来了。”语气像是在妒忌,酸溜溜的,实在更多在打趣。假定换成年青人,大多会说些初级笑话,比如“是不是在老婆身上种地给累坏了”如许的话。
余言逊一一答道:“我五岁的时候去了一个亲戚家住,住了十年,本年十五岁,比来才返来。”当街坊们再问及其他的时候,比如“你亲戚家在那里”,余言逊都简朴地说几句敷衍畴昔,扯谈一个都会,不细说。
余言逊向白叟点了点头,说道:“老爷爷你好,我叫余言逊。”
这类老街酒菜,多随性,多实在。当人手不敷的时候,长辈们会把一起来的年青人推出来,给主家帮手,一向以来都是如许;既能够让年青人相互交换,也能够让大师看看自家的孩子的才气,并且落得个好话头。
白叟发觉到了,就看了他一眼,余言逊也看着他,这个小伙子的眼神很安静,白叟点点头,说:“是没错,内里还是没家内里好,我之前也出过远门。”
余言逊一样点点头。
在老街,婚礼地点也能显出男方对女方的态度,不过这类事嘛,不管态度如何,垂垂都变成了在旅店办婚礼,像那种搭个台子的“野酒菜”,婚礼上真没再见过。就算是男方的搞大了女方的肚子,两个年青人互不对劲,两边的家长也会摁着孩子的头,奉子结婚,找家饭店,把婚礼给热热烈闹地办了。
刘姨皱眉说道:“余周遭,这么好的孩子哪有你想的那么糟糕,他不晓得有多么懂规矩,对谁都笑眯眯的,我们喜好得不得了呢。”
他脸上一向保持着淡淡的浅笑。这笑容既不像造作,也不是粉饰,只是他与人说话的时候,自但是然地浅笑起来,语气驯良又亲热,让人讨厌不起来;即便他是悄悄地坐在那边不说话,举手投足,仿佛也有一股别样的气质,与凡人分歧。
余周遭哈哈大笑道:“变了变了!小时候的黄毛丫头,终究长成了大女人,真是让人欢畅啊!新郎也一表人才,叔叔在这里要祝你们百年好合!”
“嘿嘿嘿,那完了,我碗里只剩下半块馒头,你我哥俩一半分了算。”
一个小时后,余周遭上楼,仿佛急着赶来,他有点气喘。瞥见门口迎客的主家,余周遭笑着取出红包,递给李徒弟说道:“恭喜恭喜!老李,你的任务终究完成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