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朝歌[第2页/共3页]
郭公子忍不住翻白眼,岔开话题,道:“传闻兰陵王貌美如花……”
当年叶秋活着时,左手医术右手,右手武学,纵横江湖,独一南山书院,浮图塔,清闲派几位不出世的怪物能与之对抗,江湖人对药王谷天然敬佩万分。但现在叶秋归天,药王谷由一女子执掌,被江湖人看轻是天然的。
“呀。”白衣公子故作惊奇,转动的眸子倒是笑意满满,“你这乞丐竟然晓得衣服脏了要洗?真是个有志向的好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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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公子对郭公子的调侃不觉得意,撇嘴傲娇道:“本蜜斯看上他是他的幸运,他眼瞎了才看不上呢。”
白衣公子正喝酒,闻言几乎全吐出来,责怪道:“闲暇时多读点书,哪有这般描述的。”
南北朝有四公子,拓跋羿王,慕容无忌,兰陵王朝歌,琅琊苏牧成。兰陵王朝歌貌柔心壮,文武兼备,在战乱前期,曾以一己之力,带领后秦哀兵北拒拓跋田野,东凭函谷关对抗慕容不归,稳住了后秦朝廷,是以排名四公子位,名扬四海,算是了不得的人物。
说话间,白衣少女端上一坛温好的的兰陵美酒。白衣公子接过,顺手拍开泥封,为本身斟上一碗,道:“兰陵美酒郁金香,可惜兰陵王朝歌这辈子怕是再也饮不到这般美酒咯。”
在江湖中,药王谷好像桃花源的存在,谷中妙手多是厌倦江湖纷争,不喜刀口舔血的闲云野鹤之辈,想要让他们为药王谷出头,若不是触及底子的事情,的确难上加难。
郭公子鄙夷道:“能痛饮三天三夜,整天只穿白衣摆显的除了你也没谁了?也不怕衣服脏了不好洗?”
指忘弦推开付守,身子向后一仰躲过那飞来的酒碗。
“江湖传言兰陵王在咸阳燕子楼曾与一白面墨客痛饮三天三夜,毫无醉意,颤动满都城。若不是召南公主亲身去请,怕是要把燕子楼百年的窖藏都要喝干了。 ”
白衣公子歪头略一思考,道:“还能够吧,倒是比慕容不归多了些阳刚之气。”
白衣公子闻言略微一顿,目光扫向付守地点的墙角,淡笑道:“差未几。”
“兰陵王?”郭公子举起酒碗的手势一停。
白衣公子回过甚,领着白虎走到指忘弦身前,高低打量一番,皱眉不满道:“中了连山掌竟然活蹦乱跳的,那混蛋的工夫公然松弛很多啊。”
“酒逢知己千杯少,当时兰陵王都与那白面墨客谈兄论弟了,那白面墨客就是你吧?”郭公子笃定的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