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朝歌[第1页/共3页]
“公然是恋人眼里出眼屎。”郭公子做了个鬼脸,说道。
俩人刚走几步,忽听白衣公子道:“如果旁事,凭你郭公子的面子还能周旋一二,只是这事,只怕甫兴公出面也是不可的。”
郭公子忍不住翻白眼,岔开话题,道:“传闻兰陵王貌美如花……”
……
指忘弦推开付守,身子向后一仰躲过那飞来的酒碗。
“流沙城的老瘸子竟然敢欺负本蜜斯的人,明天我非得给他点色彩看看。”白衣公子恨恨道:“你也别太爱屋及乌,人家现在身份但是很高贵的。”
前秦无道,天下大乱,后秦败退函谷关,琅琊苏家兴南楚,慕容不归复北燕,拓跋田野乘势崛起于塞北,西蜀偏隅于汉中,诸子百家称之为南北朝。
“江湖传言兰陵王在咸阳燕子楼曾与一白面墨客痛饮三天三夜,毫无醉意,颤动满都城。若不是召南公主亲身去请,怕是要把燕子楼百年的窖藏都要喝干了。 ”
白衣公子歪头略一思考,道:“还能够吧,倒是比慕容不归多了些阳刚之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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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公子鄙夷道:“能痛饮三天三夜,整天只穿白衣摆显的除了你也没谁了?也不怕衣服脏了不好洗?”
白虎闷吼一声,似在表示附和。
当年叶秋活着时,左手医术右手,右手武学,纵横江湖,独一南山书院,浮图塔,清闲派几位不出世的怪物能与之对抗,江湖人对药王谷天然敬佩万分。但现在叶秋归天,药王谷由一女子执掌,被江湖人看轻是天然的。
“不过是女流之辈罢了,药王谷早在叶秋归天后便式微了。”很久放下酒杯的指忘弦对于守淡淡地说。
“兰陵王?”郭公子举起酒碗的手势一停。
郭公子一副“我不读书,我高傲”的神情,身子在桌子上前趴,眼中闪着奇特的光芒,兴趣勃勃问:“若不是叶倾城将慕容不归归入国色榜与你等抢位置,怕是俩人在美女人榜单上实在要厮杀一番呢,是不是真的?”
白衣公子对郭公子的调侃不觉得意,撇嘴傲娇道:“本蜜斯看上他是他的幸运,他眼瞎了才看不上呢。”
白衣公子回过甚,领着白虎走到指忘弦身前,高低打量一番,皱眉不满道:“中了连山掌竟然活蹦乱跳的,那混蛋的工夫公然松弛很多啊。”
白衣公子正喝酒,闻言几乎全吐出来,责怪道:“闲暇时多读点书,哪有这般描述的。”
“酒逢知己千杯少,当时兰陵王都与那白面墨客谈兄论弟了,那白面墨客就是你吧?”郭公子笃定的问。
身为一介女辈,郭公子能有条不紊的统领丐帮走向繁华,佩服江湖豪杰,天然不是信口开河之辈,是以在她说出“克日有性命之忧后”,付守心中便有不好的预感,在白衣公子领白虎出去后,不祥预感更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