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狂热地吻着[第2页/共3页]
“呵呵,那我得好好写――”梁晓素笑着说,“争夺写个绝世之品给你保藏!”
梁晓素从内心惊呼了出来!
梁晓素写的是楷体,很端方,很有笔力!固然好久没写了,看得出她的功底很踏实!
她的嘴里尽是橙汁的味道,鲜甜鲜甜的,他很喜好。
听着这话,她甜甜地笑了!
他不得不在内心感慨了!莫非上天真是成心把丫头送到他的身边吗?他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就感觉她是荷花仙子,那么超脱那么脱俗,那么纯粹,那么纯真,本来,她的内心也一样装着荷花!”
梁晓素奸刁地皱了皱鼻子,对着李王做了个鬼脸,然后一把抱着他的脖子,撒娇道:“说实话,不准笑我,我好久没写字了,写出来很丢脸的――”
呵呵――她从心底里乐了出来!果然如此,她真是太欢畅太幸运了!
李成鑫一声令下,梁晓素公然抬起手腕开端落笔了――
“李王,你每天都写字吗?”她有些猎奇地问道,看墙角放着那么多的宣纸。
一整套古色古香的书厨和桌椅,墙壁上挂着一副字,写得龙飞凤舞的,很有艺术气味,貌似不懂书法的人普通看不懂的,但是这四个字梁晓素还是看懂了:海纳百川。
他总感觉本身很老土,不会弹钢琴不会讲英文,不懂那些个小资调调,平时就爱写写字,打打拳,听听音乐,丫头是他最爱的女人,但是,他们之间的差别是非常庞大的!起首是生长的环境分歧,他出世在一个艰苦的年代,一个平穷的家庭,青年期间经历过上山下乡,他少年期间的生长是与磨难相伴的!
“嗯!”她点点头,没想到他明天另有这份雅兴。
她有些不睬解地抬开端看着他,不明白他如何俄然间说如许的话。
“我写得不好,好久没写了――”梁晓素不美意义地说道。
“哈哈,我的丫头,你也喜好荷花?”他从前面环绕着她,笑呵呵地问道。
他笑着替她捋了捋额前的几缕发丝,抚摩着她满头的秀发说:“丫头,明天李王欢畅,想写写字,你来给我铺纸,磨墨!”
“好!”他很利落地承诺着,然后开端落笔。
“我也想――”她羞怯地说道,头深深地埋进了他的怀里。
两人如同热恋中的爱人,狂热地吻着,那种醉心的感受,让他们沉醉在相互的拥吻中――
“天”字写完后,梁晓素内心就赞叹了:李王的字和他的人一样,很有本性,大气,有力!
“哈哈――不丢脸不丢脸,只如果你写的,李王就喜好,我要保藏起来,留作记念!一辈子的记念!”李成鑫搂着她的腰,笑呵呵地说道。
“呵呵,你感觉我是甚么呢?”他亲了亲她的面庞,密切地说。
当她终究写完了,他站在她身后一看,不竭地点头道:“不错,真不错!我的丫头公然是个才女!”
但是,他的丫头不是啊!丫头是故国的花朵是八零后的新一代,是独生后代,她的家庭前提固然不优胜,但是,她是在一个相对很安稳很幸运的家庭里长大的,她没有体验过苦日子,她的生长是在蜜罐里泡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