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狂热地吻着[第1页/共3页]
梁晓素写的是楷体,很端方,很有笔力!固然好久没写了,看得出她的功底很踏实!
“我也想――”她羞怯地说道,头深深地埋进了他的怀里。
李成鑫一声令下,梁晓素公然抬起手腕开端落笔了――
梁晓素放下端在手上的果汁,缓缓起家,迎着李王热辣辣的目光。
靠窗的处所,放着一个大桌子,上面铺着毛毡子,摆放着笔墨纸砚一整套的文房四宝,看来这就是李王“练..功”的处所。
她很快为他铺上宣纸,把本身写的那张放到了地上。
“哈哈――不笑不笑,现在会写字的孩子很少了,你能写就是相称了不起的!李王欢畅还来不及呢,如何会笑你!”李成鑫心疼地在她的鼻子上刮了一下。
两人如同热恋中的爱人,狂热地吻着,那种醉心的感受,让他们沉醉在相互的拥吻中――
今后只要丫头在身边,没事儿的时候,他们还能够一起写写字,他还能够教她写,这是多么夸姣的一件事儿啊!呵呵!想到这些,他几近是从内心乐了出来!
他们之间是完整分歧的两代人!
他是如何也想不到丫头另有这个根柢,还会书法!这太让他不测了!
“李王――”她转过身,搂着他的脖子,眼睛热辣辣地看着她,“我.爱.你――”
“呵呵,没干系,来,写个字让李王看看――”李成鑫很欢畅地说道。
“哦,那你也会写字了?”李成鑫很吃惊地看着丫头,没想到她还真是懂的!
毕竟好久没写了,手都有点颤栗!
但是,他的丫头不是啊!丫头是故国的花朵是八零后的新一代,是独生后代,她的家庭前提固然不优胜,但是,她是在一个相对很安稳很幸运的家庭里长大的,她没有体验过苦日子,她的生长是在蜜罐里泡大的!
这回,他还真是想一把把她抱到床上去,但是,他没有,他从她甜润润的口里出来后,笑着说:“来,看看李王写字……”
本觉得他的寝室就是最大的了,没想到这个书房比寝室还大。
她把羊毫从笔架上取下来,往砚台里加了一点点酒,然后拿起砚台中间的墨汁,倒了出来,接着用中间的小龙墨研磨了一下,房间里马上充满了墨汁的香味儿,另有白酒的醇香。
他笑着替她捋了捋额前的几缕发丝,抚摩着她满头的秀发说:“丫头,明天李王欢畅,想写写字,你来给我铺纸,磨墨!”
他总感觉本身很老土,不会弹钢琴不会讲英文,不懂那些个小资调调,平时就爱写写字,打打拳,听听音乐,丫头是他最爱的女人,但是,他们之间的差别是非常庞大的!起首是生长的环境分歧,他出世在一个艰苦的年代,一个平穷的家庭,青年期间经历过上山下乡,他少年期间的生长是与磨难相伴的!
“还行,没等多久――”她笑着说,“那么孔殷地想见我吗?”
现在,丫头有这个爱好,他感觉他们之间又多了一个共同点!他们除了性,除了爱,还可有共同的话题,共同的爱好!这多好啊!
这一放下,笔就不好提起来了,再写字都几近找不到感受了!
说完,她拿起笔,稳了稳情感,把羊毫蘸满了墨汁以后,倒是久久不敢下笔!
“好!”他很利落地承诺着,然后开端落笔。
李成鑫站在中间,屏息凝睇地看着他的丫头写字,内心是非常欢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