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氏宗史•乡党•王婆婆传》[第2页/共2页]
入夜,抱良厚后山,于翁妪夫子墓前,涕零号呼,状若疯痴。
越二十年,家道终贫,迹步盘跚。然赖兰之勤,亦终得过。
年渐长,良厚益壮,兰亦释改业之心。
“然此早违夫子之意,岂儒之义哉?岂儒之罪哉?”
姊家亦贫,兰幼即筹划,杂粮野蔬,仅半温饱。
药成,而良厚号饥。
喜助人,遇婚丧生节,兰多预之。
村夫不妒,反觉得是,皆曰:“非如此不敷德报也。”
良储公喟叹曰:“孺子可教也。已明夫子之意。”
皮公拍案:“非此君,事断难行矣!”
问兰,兰以悲伤之事,不从。皮公慰解,求之再三,终可,曰:“究竟易为,然需二人之助。”
至中夜,拜诸君墓:“妇无宿德,命薄如此,至诸君捐弃。罪不待言,当自绝以谢,然弱子无辜,必使长成,厥火线敢肆志。”
焕邦公曰:“五十年乃一啸,山林犹震,岂得无朋?焕邦今为伥矣。”
兰讶然曰:“无有。”
家余四堵,绝类圹室。媳尴尬其贫,弃良厚,见奔。
其中哀劳辛戚,未忍尽言。
造长街宴,另组龙舟,狮舞,春灯,连枪,秧歌诸队,习练精熟,以飨远人。
王婆婆者,实刘姓,名玉兰,嫁李家沟,依俗称夫姓。
三人素为友,二公好歌吹,亦丧事,常相调笑,互觉得乐。
言虽风趣,实在甘从。
然当时村夫亦多贫,媒资每鸡鸭罢了。
“君子自强行健,天纵不公,奈其何乎!”
村夫未有以常媒待之者,然亦不敢露悯色。但接之以常,心实重其坚白。
越二载,得孙良厚。
乃调粥,哺良厚,泪入羹汤,而其心渐转。
兰感悟,欣然拜谢,释毕生之憾,跃跃而去。
府县闻之,命皮公以报,立兰为文明传人。
其精非俗社可比,皆大可观。且欢洽融娱,游人绝倒,爱之无已。
县文明馆建剧社,拔歌舞之才。兰每与,欲脱其业。然所善者,皆乡俚杂曲,县馆每以其鄙薄,兰志终不得谐。
“为儒者,端问本心。本心如兰者,方夫子所爱敬者乎?”
后十年,挂果,乡始丰稔,而兰家为甲。
思成公举荔枝事,特为兰植十数株,谓之曰:“此立命之根,亦子孙之本也。”
祖孙日勤,其树滋茂,为乡里第一,犹胜思成公家。
吴志秋至乡,欲嫁接荔种,为改进事。
年十四,嫁。
尝与公论德行,以村夫列举,皮公以兰第一,列思成公前。
兰至寺,于佛前告罪,曰不详之身,未敢鄙求庇佑,当保孙长宁康泰,不妄灾疚,早立室业。
村夫多溺成利,不舍,其举难行。
由是侍祖母愈恭,皆出天然。皮公以其可取,归入个人,为总裁助理。
遇年节,则制连枪,款项板,入夹川与各商店歌蹈。
果山曰:“既无愧,则何罪之有?何身不详?”
“诸君有灵,助妇佑孙,必使安然,无灾无病,此妇之一愿也。”
兰曰:“赖思成之惠,吾室已充。且孀妇孤子,日费不烦。今请步思成后。嫁接之事,当自吾家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