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琅村[第2页/共2页]
进到玛琅村,人迹寥寥,最早出来驱逐我们的是一条大狗,大狗是一条黑黄相间的土狗,没有叫,只是走过来悄悄地看着,让人有些心惊。正在犹疑,不知从哪家走出一名老农,说,不怕不咬人。因而我开端向他打问关于这座村落的环境。老农吞吞吐吐,不大甘心多说,我看出了他的不信赖,只得出示了证件,并耐烦申明来意,老农才放下心来,笑着说:“现在村里不平安,老遭贼。村里没甚人了,还都剩下些白叟,看顾不过来。本年夏天收秋的时候,全村人都下地去了,成果明白日就有贼把家家户户的门锁给撬了,都不晓得是甚么人干的,以是才不敢对你们说实话。”
和老乡们告别了,往陵川的夺火方向走去。转头看看斑斓的玛琅村,想起了三中全会提出的“乡村自治”,但不知实施自治是否另有呼应的根本。
我们顺着老乡手指的方神驰古庙走去。
夏季上午的阳光很好,山岚近浓远淡,夏季的风景别有一番风情。
走进一看,连门框上都没有了,填了些砖头在保持着近况,内里空荡荡的,破败不堪,正殿的大梁东倒西歪杵在地上随便横陈着,其上的彩绘还清楚可辨。大殿门外的墙壁上有三面石刻,字体拙朴,内容模糊可辨,此中一面碑文题为“重立社规碑记”,文曰:“亮马社情,因本社每会社钱不齐,乃至社首临事宽裕滥慢神祀,开罪多矣。是以邀通社众共相拟议,重为整饬,并有定制。自此今后,凡有会事,不管大户小户,照社条示,各将社帑(?)亲身缴送到社,不送者罚油三斤,凡有统统账项不准抵兑社帑(?),违者罚油十斤,凡遇社事,社首不得妄(?)为秉公,犯者社众察出议罚。如有恃强不尊社规者,维社首送官究治,思之慎之,特此敬白。”文后为数十人姓名落款,玉工为“林全瑞”,文末为“清道光七年仲春月朔合社公立”。
玛琅村前些年在村口的上方修建了一座新庙,新庙新则新矣,却一无可看。村民说还是老庙的神灵验。
玛琅村附属泽州县柳树口镇,地处玛琅山顶。
拍了几张图片,从老庙里走出来,见村里几位老者还在大槐树劣等着。随口问起来他们每年的支出环境。老农说:“没啥支出,一斤玉米一块零三分,能有啥支出。除了种点庄稼,甚么资本也没有,就是山上有些野生药材,农闲的时候采一些卖点零费钱。还好现在年青人能出去打打工,又不一样点。种地不挣钱,除了化肥种子外,最多也就能收个本钱。”
白叟们奉告我,之前村里有黉舍,厥后都撤并了。有到柳树口上学的,也有进到城里的。父母都跟着照顾孩子去了,女的做饭,男的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