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把学习做成轻松的事(1)[第1页/共5页]
我想,对于白纸一样纯粹的孩子来讲,任何词汇于他都是全新的。我们以为“浅显”的或“不浅显”的,于他来讲实在都一样。“大灰狼落拓地漫步”和“大灰狼渐渐地走路”,在刚学说话的孩子听来,并不感觉哪个更难了解。我们最后灌输给他甚么,他就接管了甚么。有的家长给孩子讲故事时,怕孩子听不懂,把书面语转化成浅显的口语,这实在没需求。正如一个从小讲汉语的人面对英语时会难堪,而一个从小听英语的孩子却从不感觉听英语是件困难的事一样。以是千万不要担忧,孩子本性中对任何事情都充满猎奇,给他“读”或给他“讲”,对他来讲一样有吸引力。
我的做法谈起来实际上非常简朴,就是从我第一次拿起一本书给她讲故事时,就不“讲”,而是“读”。即不把故事内容转化成口语或“儿语”,完整按书上笔墨,一字字给她读。
如果把学习做成一颗酒心巧克力,孩子如何能不喜好;如果把学习做成一颗牛黄解毒丸,孩子又如何能喜好?
圆圆在刚入小学时就能达到一个三年级孩子的识字量及浏览程度,这看起来像个小小的“古迹”,让教员感慨,也让我欣喜。但我内心非常清楚,圆圆是个极其平常的孩子,她在很短的时候里俄然熟谙那么多字,实际上是个非常简朴而天然的过程,是一个质变到质变的必定成果。这个征象的产生,终究还是得益于教诲,是家长成心偶然间实施的一种精确教诲体例收成的服从。
并且,在这个过程中,她开端熟谙一些字了,这使我确信了“读书”的好处。因而又进一步,从由我指着一个字一个字地读,改成由她指着我来读。她指到哪,我读到哪。逐步地,圆圆了解了笔墨的感化,把故事与笔墨联络到了一起。笔墨在她的眼里一点也不浮泛古板,笔墨是有内容的,笔墨就是故事,是风趣而活泼的。
天长日久,圆圆养成一种风俗,看到字就想读出来。每次我带她乘大众汽车时,她都会一起不断地读着马路两旁看到的店铺名和告白牌,不熟谙的字就问我,我也老是兴趣勃勃地和她一起读那些招牌,读到一些风趣的店名,我们还会一起议论一下。
没统计过圆圆在甚么时候熟谙了多少字,凭印象,她在五岁之前熟谙的字都是零零散散的,不会本身看书,老是由我来给她讲。五岁后,在很短的时候内――或许是某个偶尔身分促进,比如说她要我给讲故事,而我说没时候,让她先本身看吧,因而她开端本身看书了。对书中内容的激烈猎奇,使她顾不上笔墨的陌生,囫囵吞枣看个大抵,猎奇心获得了满足。我及时嘉奖她识了那么多字,会本身看书,再把她不熟谙的字给她读一读,这个故事就被她接收了――她从完整小我的浏览中获得了极大的兴趣,自此有点一发不成收的势头,书越读越多,字也越认越多。
我想在这里把我的做法谈一谈,目标是让更多的孩子像圆圆一样,轻松识字,早识字。这不但对于学前或小学问字阶段的孩子成心义,也能够对他平生的学习都产生深远的影响。
圆圆到小学二年级后,浏览才气就相称于中门生的程度。当班里绝大多数同窗还在把首要精力用于学习生字的时候,她已开端一本接一本地读长篇小说了。当然她也常常读错别字,乃至于我们戏称她为“白字大王”。我提示她碰到不熟谙的字就问爸爸妈妈,她因为急于读故事,不影响了解的字普通都不问我们,我们也不在乎,随她的便。究竟上,读很多了,很多“白字”题目天然就处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