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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你吟我舞[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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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秀看着近在天涯的阴丽华,呆呆地点了下头。

军歌不长,曲调也简朴,但却铿锵有力,重新到尾都透出一股铁与血的味道。一曲结束,整座水榭里静得鸦雀无声。

唱歌的刘秀看呆了,弹刀伴奏的盖延看呆了,在场的统统人几近都看呆了,如痴如醉,包含阴丽华的两位兄长在内。

王瑾清了清喉咙,看向阴丽华,缓缓开口唱吟道:“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之夭夭,有蕡实在。之子于归,宜其家室。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大抵的意义就是小女人长大了,出嫁结婚,过上幸运完竣的糊口。他唱这首歌时,一向在看着阴丽华,如此一来,他的演出更像是在向阴丽华求婚。

由剑身上传来的寒气,不是让人感受冰冷的寒,而是让人感觉阴沉的寒。

听邓奉提到刘秀会唱歌,阴识、阴兴颇感兴趣地看向刘秀,异口同声道:“既然元之保举文叔,文叔就给我们大师献上一曲吧!”

阴丽华接过刘秀的青锋剑,感激地再次向刘秀福了福身,又道:“刘公子可否把刚才的军歌再唱一遍?”

“批铁甲,挎长刀,与子交战,路冗长。同敌忾,共死生,与子交战,心不怠。踏燕然,逐胡儿,与子交战,歌恐惧。”

细看阴丽华的舞剑,时而柔韧如摇摆之杨柳,时而其疾如暴风骤雨,可谓是身似游龙剑如风,行云流水,圆活不滞,身随剑动,剑随身变,人与剑几近融为一体。

阴丽华用手帕弹了弹额头的汗珠,低头看动手中的这把青锋剑,脱口吟诵道:“君子如玉,触手也温,宝剑如华,玉沼冰春。”

王瑾的一曲《桃夭》,引来水榭里一片掌声,常日里以他唯首是瞻的公子哥们,更是憋足了劲的拍巴掌。即便是阴丽华,也有规矩性的鼓了鼓掌。

看到丫环带来的这把剑,阴识、阴兴神采同是一变,充满惊奇地看向阴丽华,小妹令人把这把剑拿出来何为?该不会是要送给刘秀吧?这把剑可送不得人啊!

阴丽华的确很喜好刘秀的这把青锋剑,但她也明白,这把剑绝对出自于名家之手,代价不菲。

他唱的这首词是取自于《诗经》的《桃夭》。

在场的世人,不管男女,看向阴丽华的目光几近都没法从她身上移开。

阴丽华接过刘秀递来的剑鞘,收剑入鞘,在手中来回把玩,越看越是喜好。没过量久,刚才分开的丫环走了返来,同时还捧来一把剑。

直到此时刘秀才反应过来,本来邓奉是慷本身之慨,要本身把青锋剑送给阴丽华。

他一开口,在场世人大多都是面露茫然之色,正如刘秀所说,这首歌他们的确没听过。

刘秀看得暗吃一惊,他从不晓得,本来阴丽华并非平常的令媛蜜斯,而是具有极其深厚的技艺功底。

阴识、阴兴两兄弟闻言,更加的感兴趣,笑道:“文叔,你快唱来听听。”

“啊?”

她沉吟半晌,向水榭门口的一名丫环招了招手。等丫环走到她近前,她在丫环耳边低声细语了两句。

不过盖延但是眼睛一亮,这首歌,他再熟谙不过,恰是汉军的军歌。军歌一起,盖延浑身的血液本能的跟着沸腾起来,毫无前兆,他回击把肋下的佩刀抽了出来,在场世人还没反应过来他要干甚么呢,盖延抬起手来,手指头弹在环首刀的刀身上,刀身立即收回当啷一声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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