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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篇(二)阎王传说[第3页/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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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罗王被科学是鬼天下的审判主,诸鬼中的大王。梵语中的另一译名“双”,传闻是因阎王兄妹两人共同统管鬼天下之故。兄阎王治男鬼,妹阎王治女鬼,是统管女鬼的“女王”。但中国佛教和尚对信徒绝对不提这个“女头头”,这是因为“女人”在佛教中职位寒微,唯恐女人在佛教中起“反动”。“双世”意为阎王本身苦乐并受,本身难保。“遮止”意为阎王令人不再造恶,予以遮止。“静息”意为罪人听王示语,便知己罪而静息。“划一”意为业镜划一,其罪自能彰显。玄应音义二十一:“焰摩”或作阎摩,声之转也,旧云阎罗,又云阎摩罗。此言缚,或言双世也,谓苦乐并受,故云双世,即鬼官总司也,又作夜磨卢迦,亦作阎摩罗社。阎摩,此云双,罗社,此云王,兄及妹,皆作天国王,兄治男事,妹理女事,故曰“双王”。

从佛教的六道循环看,阎罗王属于天。从玄门的神系分别,阎罗王属于神〈神比仙低一等,现在很多收集小说都以为仙比神烂,修了仙又去修神〉,现实在中国的传统神话里,神都是被仙和人册封的。

“奈河”,是佛教所说的天国中的河名。《宣室志》第四卷对此有所记录:“行十余里,至一水,广不数尺,流而西南。观问习,习曰:‘此俗所谓奈河,其源出地府’。观即视,其水皆血,而腥秽不成近。”因河上有桥,故名“奈河桥”。桥险窄光滑,有日游神、夜游神日夜扼守。桥下血河里虫蛇满布,波澜翻滚,腥风劈面。恶人幽灵堕入河中,就好似《西纪行》第十回中的描述:“铜蛇铁狗任争餐,永堕奈河无前程”。不由让人想到阳间奈河的可骇。

第四殿,五官王吕,仲春十八日诞辰,司掌合大天国,别名剥剹血池天国,另设十六小天国,凡世人抗粮赖租,买卖讹诈者,推入此狱,另再判以小狱刻苦,满日送解第五殿察核。

传说很早之前,阎罗王是毗沙国的一个国王,他生性好战,并且从不伏输。当时唯一能和他敌的是由维陀始生王统治的一个国度,军队一样也很强大。他们比年交兵,兵戎厮杀。

四是北宋龙图阁直学士包拯.在中国官方的传说中,包拯成为公道的化身。有的以为他身后成为阎罗王,持续审理阳间的案件。有的则以为他“日断人间,夜判阳间”,就是说白日在人间审案,早晨则成为阎罗王,在阳间断案。人身后,灵魂到阳直接管包拯的审判,如果确切是受人谗谄,包拯会把他放回阳间活命;如果的确有罪,则被送入天国受罚。以是包拯身后出任阎王,在当时就有传说."俗传包拯为阴司阎罗王,其说在宋时已盛,《宋史·包拯传》云:老练妇女,亦知其名,呼曰包侍制.京师为之语曰:枢纽不到,有阎罗包老"(范烟桥《茶烟歇》).由此元明杂剧、平话多有包拯下阴司审案故事.石玉昆:《三侠五义》还呈现包拯扮阎罗审郭槐"狸猫换太子"情事.包拯的刚朴重言、法律严峻,天然是人们抱负意境的阎罗王最好人选.东方传说文明是讲现世报的,阳间之冤,阴司必报,以是必必要有包拯做阎罗王,才气告终冤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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