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江湖第一课[第3页/共3页]
“秃顶,麻逼造的,你干啥?”大耳环不满地问道。秃瓢没有理睬大耳环,而是看动手机上的相片问马义:
马义已经艺高人胆小,他们的凶悍对他没有任何的影响。只是他不晓得,这几个土鳖地痞实在不是三金帮的人,他们不过是大余乡的几个土地痞,在乡间人五人六,到了都会,他们就如狗肉上不了台面。
亚州饭店,招牌挺牛逼,听着高大上,实际范围小得不幸,十几平米的面积,几张黑不溜秋的饭桌,塑胶凳子油腻腻的,地上尽是客人用剩的劣质纸巾,用过的一次性筷子。掌勺师父是个大瘦子,光着膀子,身上“香”汗淋漓。
“你傻啊,你方才伤了人,而大余乡就只要这一条通向内里的公路,如果他们报警了,差人只需求在前面堵路,我们就逃不了。”
只是让他闹心的是,明显路云说本身的脑袋值50万,转眼间咋就成了20万了呢?外边的物价不是一向在上涨吗?凭甚么就本身的脑袋的代价跌成了跳楼价?
他刚才只是担忧路云不风俗罢了,现在看到她一点都不嫌弃,马义顿时感受她与本身是一起人,内心对她的好感倍增。
“喂,我问你,门外的摩托车是谁的?”
“等等……”
不料秃瓢却俄然象打了鸡血一样亢奋,挥着又黑又短的手臂,大喊道:
面对几个土鳖地痞毫无章法的进犯,马义嘴角一抽,脸上挂着浅笑,身子一晃,大耳环几个只感觉面前人影一闪,接着就听到:“笃……笃……笃……”几声。
“你是马义?”
马义和路云正低头吃着米线,饭店门口走来五个光着膀子的青年。十六七岁年纪,身高不过165公分,皮肤乌黑,象烧炭人家的孩子,脏兮兮的t恤搭在肩上,手臂上纹身暴露。纹身不咋滴,龙不象龙,蛇不象蛇,稍远点看就象手臂上贴着一条蓝玄色的麻绳。
她晓得马义的医术很好,她明显中了枪,枪伤却在她一觉醒来时病愈了,她很惊奇,问他是如何做到的,他不肯讲。现在恰好称一下他的斤两,趁便体味一下他是甚么牛人,掂掂50万薪酬是否出得值。
再低头看时,他们的手掌已经被本身的匕首钉在桌面上,他们愣愣地望着马义。马义脸不红气不喘,已经坐在桌旁大口大口地吃着米线,仿佛甚么都没有产生过。
这伙人正处于脾气背叛、不知死活、爱装b的春秋,动手残暴,不怕老娘白发人送黑发人,最怕兄弟嘲笑本身象娘炮,是怂货,以是个个好像扑食的饿狼,恨不得本身是扑倒敌手的第一人,博得其他兄弟的顶礼膜拜,今后江湖职位扶摇直上。
马义愣了一下,旋即明白三金帮的人追到南云省来了。眼看事情已经不能善了,马义也不想再回避了,该来的总会来,早点处理早点费心。
路云不反对马义就放心了,至于他本身,在滨海市流浪的时候,渣滓桶里的厨余他都吃过,亚州饭店的环境对他底子没有压力。肚子饿了,填饱就是,乡间人本来就没有那么多穷讲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