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江湖第一课[第2页/共3页]
买卖地点叫麻坡,离大余乡有七八十里路,路程有点远,时候又紧急。马义重回白雪家,前次顺来的摩托车存放在她家里,现在恰好取来代步,马义载着路云先到大余乡,他们先用饭,然后到加油站加满油,再去麻坡。
明天刚好是墟日,门外人来人往都是赶墟的人,他们听到亚州饭店里的动静,纷繁伫足张望,几个猎奇心激烈的人已经向饭店走来。
“大耳环,你有没有认错?五哥人都傻了,还能开摩托出来?”
一声声惨绝人寰的惨叫突然响起,让人毛骨悚然,差点掀掉亚州饭店的屋顶,一向在发楞的老板一激灵,“咣当”,手中的大勺跌落,刚好砸到他的脚指头,脚指头顿时又红又肿,他竟然忘了疼痛。
“咦,这不是五哥的摩托车吗?”一个挂大耳环的家伙指着马义停放在饭店门口的摩托车说道。
箭已在弦上,路云再想低调也已经不成能,她头都不抬,指指马义,再反手指指大耳环他们,意义是让马义处理这个小费事。
“秃顶,麻逼造的,你干啥?”大耳环不满地问道。秃瓢没有理睬大耳环,而是看动手机上的相片问马义:
“等等……”
马义很猎奇,本身是初到宝地,他如何会熟谙本身?莫非哥真有那么红?
他刚才只是担忧路云不风俗罢了,现在看到她一点都不嫌弃,马义顿时感受她与本身是一起人,内心对她的好感倍增。
路云抬眼看马义。事已至此,已经没有甚么好坦白,马义只好点点头,路云抚额,她为马义脑残感到无语,方才抢来的车,他竟然敢在人家地头上亮出来,如果他不是二得惊天动地,就是天生爱肇事的种。
“快走。”路云催促马义,本身率先沿着一条崎岖的巷子开端登山。
“他……他们的。”老板指了指马义和路云。
费事是他惹的,他理应出面处理。
再低头看时,他们的手掌已经被本身的匕首钉在桌面上,他们愣愣地望着马义。马义脸不红气不喘,已经坐在桌旁大口大口地吃着米线,仿佛甚么都没有产生过。
亚州饭店,招牌挺牛逼,听着高大上,实际范围小得不幸,十几平米的面积,几张黑不溜秋的饭桌,塑胶凳子油腻腻的,地上尽是客人用剩的劣质纸巾,用过的一次性筷子。掌勺师父是个大瘦子,光着膀子,身上“香”汗淋漓。
中原盗窟货公然无处不在!犄角旮旯都不能独善其身。
马义一阵自恋。
“你傻啊,你方才伤了人,而大余乡就只要这一条通向内里的公路,如果他们报警了,差人只需求在前面堵路,我们就逃不了。”
路云也愣愣地看着马义,她能猜到马义有手腕,但是她没想到他的手腕会高到逆天。
糟糕的纹身却不影响他们装b,他们嘴里叼着卷烟,放肆拨扈,仿佛本身就是当年纵横铜锣湾的“鸡哥”。
路云耸耸肩,说道:“入乡顺俗吧。”
大耳环恶狠狠地问老板兼掌勺师父,老板很害怕大耳环。在大余乡,谁不晓得他们是横行乡里的小恶霸,获咎了他们,就即是获咎了妖怪,让你一辈子都得不到安生。
“兄弟们,他就是马义,为了20万,杀啊!”
“我五哥的车如何会在你手上?”大耳环双拳紧握,态度放肆,大有一言分歧就大打脱手的架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