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拳打西凉吕奉先,脚踢东莱太史慈(上)[第2页/共2页]
马队中一人离众,纵马来到首级身边,望着面前尸横遍野的屠宰场,眼中暴露一丝凝重与气愤。
世人翻身上马,沿着草地上模糊约约的陈迹,持续往北方草原深处追逐。
沸腾的马蹄声踏破安好,自远方一向伸展到近处。
时近傍晚,西北草原的边沿线上残阳如血,丘陵表面暗淡如尸骨俯卧,冷风吹拂在草地上,传来沙沙声,满盈着血腥气味。
再过五年,才轮到他进京勤王。
与此同时,匈奴王庭左贤王部。
虽非扑灭,更甚扑灭。
草原硝烟暗涌,几有战役之势,而在中原大地,黄巾如火如荼,攻城拔寨,以披靡之势顺间囊括了一半的江山,官军没法对抗。
吕布幼时不喜读书,生性好斗,力大过人,好舞枪弄棒,五岁随牧马人田野放马,马术纯熟,七岁时独骑追击野狐山鹿,从无落空,九岁练气,十一岁技艺纯熟。
冒着青烟的帐篷堆外,大量的尸身铺满了草坳,有人有马,虽无披甲,但在来人眼中,天然分得清这些尸身是外族牧民还是寇边游骑。
男人返璞归真,面貌并不出彩,但他胯下的马却非常夺目。
吕布面带怒意,沉声大喝:“可爱,谁如此狠辣暴虐,端不得人子,布誓杀之。”
书上记录,黄巾盛极转衰,就在这个月。
黄巾军中多有承平道信众,皆是习练妖术之辈,行那撒豆成兵,兴云布雨之术,常以妖术窜改颓势,几次大败后,官军更不思进取,常常见敌而逃。
于此役中,年仅十五的吕布觉醒武魂朱雀,登临武人顶峰。
黄巾之势,已达鼎盛,不但朝廷慑伏,连张角本身感觉很不测。
世人上马查抄尸身,趁便收敛尸骨,燃烧燃烧,防滋瘟病。
浑身高低,火炭般赤,四蹄踏雪,无半根杂毛;重新至尾,长一丈;从蹄至项,高八尺;嘶喊吼怒,有腾空入海之状。
张辽等人都被吕布吓了一跳,唯有高顺目不转睛,声音非常安静。
草原的风...又厉了。
不然养了吕布这类白眼狼,就算他能像吕布一样挞伐外族,保卫国土,终究也会反噬其主。
断肢残骸连缀堆到远方,放眼望去,不下万余。
此乃踏雪赤兔。
左贤王一脚踹翻传令兵,拔出弯刀刺入他的胸膛,剖出一颗血淋淋的心脏,右手抓住一拧。
“奉先,我等又来晚了。”
吕布随父南归,归附为并州刺使丁原部下,任骑都尉,驻扎太原,内扫贼寇,外征西羌、鲜卑、乌桓,战绩赫赫。
狼会侵犯,也会护崽,有狼性,不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