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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拳打西凉吕奉先,脚踢东莱太史慈(上)[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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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练习有素的马队奔驰而来,为首者是一条九尺大汉,体型魁伟,面孔俊朗,眉宇间带着草原男儿的粗暴,一双神目如电,不怒自威。

用进废退,弱肉强食,天然界的法例合用于星空宇宙。

吕布幼时不喜读书,生性好斗,力大过人,好舞枪弄棒,五岁随牧马人田野放马,马术纯熟,七岁时独骑追击野狐山鹿,从无落空,九岁练气,十一岁技艺纯熟。

“奉先,我等又来晚了。”

皇甫嵩上谏要求消弭党禁,帝纳之,朝廷浑然一清。

世人翻身上马,沿着草地上模糊约约的陈迹,持续往北方草原深处追逐。

与此同时,匈奴王庭左贤王部。

中平元年蒲月,是最为关头的一个月。

黄巾之势,已达鼎盛,不但朝廷慑伏,连张角本身感觉很不测。

周舟看着非常欢乐。

“追,哪怕追到天涯天涯,我也要抓住凶犯!”

于此役中,年仅十五的吕布觉醒武魂朱雀,登临武人顶峰。

沸腾的马蹄声踏破安好,自远方一向伸展到近处。

吕布随父南归,归附为并州刺使丁原部下,任骑都尉,驻扎太原,内扫贼寇,外征西羌、鲜卑、乌桓,战绩赫赫。

狼会侵犯,也会护崽,有狼性,不是好事。

草原的风...又厉了。

时近傍晚,西北草原的边沿线上残阳如血,丘陵表面暗淡如尸骨俯卧,冷风吹拂在草地上,传来沙沙声,满盈着血腥气味。

这是一个有狼性的女人!

“好啊,接连坏我帐下部落牧民,合法我害怕大汉矣,阿古捺、伊稚,点齐一万雄师,随吾南下。”

男人返璞归真,面貌并不出彩,但他胯下的马却非常夺目。

熹平五年秋,鲜卑部落寇边劫夺,吕布携乡勇三百骑,游击草原,击溃鲜卑马寇数十支,斩首上万,护佑五原百姓安然撤入SX(阴山之西),威震蛮夷。

世人上马查抄尸身,趁便收敛尸骨,燃烧燃烧,防滋瘟病。

面对未知的将来,比起和顺的狗,周舟更但愿看到一匹匹狼。

六合乾坤,宇宙周遭,有着无数种族无数文明,他们有着他们本身的文明传承和保存看法。

中平元年四月,黄巾叛逆已仲春不足,中原各地皆有头戴黄巾之义士,汉土沦亡近半。

令各处备御,练习兵士、整点兵器、调集义兵,讨贼建功,又遣中郎将卢植、皇甫嵩、朱儁各引精兵,分三路讨贼。

再过五年,才轮到他进京勤王。

马队中一人离众,纵马来到首级身边,望着面前尸横遍野的屠宰场,眼中暴露一丝凝重与气愤。

不然养了吕布这类白眼狼,就算他能像吕布一样挞伐外族,保卫国土,终究也会反噬其主。

吕布,字奉先,九原人氏。

“奉先,看血迹凝固的程度,那伙凶人应当拜别不久,我等可要持续追下去?”

说罢,一戟落下,轰然巨响,呈现一个三丈宽巨坑,坑沿龟裂伸展,描述可骇。

当然,就算养狼,也必须养那种有原则,有主意,有目标,有韧性的四有好狼。

书上记录,黄巾盛极转衰,就在这个月。

狼行千里吃肉,狗守流派吃屎。

虽非扑灭,更甚扑灭。

此乃踏雪赤兔。

张辽等人都被吕布吓了一跳,唯有高顺目不转睛,声音非常安静。

黄巾军中多有承平道信众,皆是习练妖术之辈,行那撒豆成兵,兴云布雨之术,常以妖术窜改颓势,几次大败后,官军更不思进取,常常见敌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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