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金丝楠木兔毛笔[第1页/共2页]
“爷爷叫我们先来,他仿佛在找甚么东西。”林得中两眼直勾勾地瞪着桌上的饭菜,差点儿就要流下口水来了。
士文?
“走吧!哑巴。”林得中说着跟林复声挑了挑眉,顺手从书案大将写了字的那张宣纸拿了下来,折一折揣进了怀里。
林士修盼这支笔,已经盼了好些年了。跟老爷子明里暗里讨要过好多次,都没能得逞。别看那只是个小小里长所赠之物,可这羊毫倒是上好的金丝楠木制成,而笔头更是用山兔背部的黑尖毛制成,不但代价不菲,还代表着林家曾经的光荣。
“你这小子,说个话就这么语无伦次的。唉!一母所生,怎得相距竟如此之大?”林老爷子无法地叹了口气,接着道:“行啦!士文,士修,你们先去用饭吧!爹随后就去。”说着便回身到墙角的柜子处,翻开来,翻箱倒柜,不知在找些甚么。
听林得中说老爷子犯了病,可见到老爷子时,却见他神采严厉,迈着正步就进了堂屋,一撩袍襟,坐了下来。
林复声心中多虑,比来的确是没如何睡好。但是,这并不影响他与老爷子开打趣的表情。因而,抬起眸子,想了一阵,随即,滑头地抿嘴一笑,低下头,仍旧在整张宣纸的一侧写下几行小字:
“爷爷!奶奶叫你用饭去呢!”这时候,林得中跑了出去,催促林老爷子和林复声去用饭。
世人一怔。
至与雄鸡合。
在世人的谛视下,林老爷子往两中间淡然地看了看,双手捧出那只锦盒,闪现在百口人的面前,说道:“这支笔是当年为父考中秀才时,我们村的老里长送的。当时,但是代表着全村的光荣啊,也是我们林家光荣。不过,只可惜,为父才学有限,再考便频频落榜,也真是孤负了里长的希冀啊。”说着老爷子深深地叹了一口气,随即,双眼慈爱地看向林复声,并招手道:“来来,你过来。”
当代,大凡诗词多是感念抒怀的。要么评古论今,要么爱恨情仇,要么描述描述景色,但是,都得有个内容。可林复声这诗,写得却与任何事都不搭关,是甚么意义呢?……
过了半晌,屋外响起老太太王氏的喊声,“用饭啦!”
正这时,林老爷子手里紧紧攥着个红色的小锦盒,来到堂屋。
看着林复声对劲的小脸儿,一副应战的神态,这诗却又不似是没来头,瞎写着玩儿的。林老爷子不由皱起了眉头。
这模样,看着可不像是犯病的。林士修瞪了一眼林得中,不但话说不清,还满口胡言。
二人一前一厥后到堂屋,林得中便迫不及待地跳上饭桌,叫道:“爷爷又犯病了,非得说我是我爹。”
“你这说得甚么混话?”林士修本来这些天干活儿累得像狗一样,表情就不佳,听到本身儿子连说话都说得不清不楚的,内心更加不悦,当即没了昔日的风采,沉下脸来斥责道。
阎罗二鬼无。
老爷子轻抚着林复声的头,笑道:“不过,我有个好儿子。才情敏捷,聪慧好学,将来定能代为父完成志愿哪。”老头子说话间,不由捋着髯毛高兴地笑了起来。
呼……
林复声见老爷子叫他,扭头看了看身边的爹娘,见爹娘冲他浅笑点头,这才跳下凳子,游移地来到林老爷子跟前。
“你甭管!哑巴,你可别多嘴,呃不对,你可别多手啊。”林得中奥秘兮兮地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