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故友相见[第2页/共2页]
侯明达盯着清歌的脸,你说此人长得这么标致,说出口的话如何就那么欠揍呢,可真让他上去揍人他是不敢的,不是因为清歌是女孩子,而是因为无数次的经历奉告他,面前的人就算再有害那也是表象,这就是一只披着羊皮的小狼崽。
清歌挑眉,“血腥玛丽?”
“不喜好?”侯明达见她尝了一口就放下了,摸索着问道。
清歌尝了一口,皱眉,除了血腥玛丽本身的又甜又咸的口感以外,还多了些……酸味?可细心咀嚼,却又带着一丝干涩,总之,味道非常奇特。
清歌本来是不会如许称呼同桌的,毕竟不规矩,可谁让侯明达当时候看着肥胖可欺,却性子霸道,看清歌是个小女孩就想欺负她,成果可想而知,被清歌狠狠经验了一顿不说,还得了“猴子”外号一枚,从小叫到大。
清歌笑了笑,又抿了一口杯中酒。
清歌淡笑,“行,再给你一个表示的机遇。”
面对侯明达的气急废弛,清歌则是一脸淡定,“哦,我都忘了你另有大名。”
清歌嘴角轻勾,似讽刺,似感喟。
清歌嗤笑,抬手搓了搓胳膊,“猴子,你信不信我拔光你身上的毛?”
清歌发笑,这连京腔都出来了。她对侯明达那繁复的调酒伎俩没甚么兴趣,眼神从他的身上移开,落在了舞池中。
清歌端起酒杯抿了一口,凤眼微眯,侯明达一脸等候地看着她,“如何样?”
侯明达还说了甚么,却因酒吧里太吵,清歌并没有听清。耳边是震耳欲聋的音乐声,侯明达带着清歌直接去了吧台,不晓得跟调酒师说了甚么,人家直接就放他出来了。
清歌眯眼,唇角一扯,“是啊,我想你了,我现在就能让你心肝肾都疼。”
来这类酒吧的人中不乏贩子和富二代,但是更多的倒是浅显的白领,脱下松散的事情服,换上各种热辣的装束,跟着打扮的变更,仿佛连脾气都变了。那些白日看着衣冠楚楚的人,到了早晨或许就变成了“热忱旷达”的禽兽。
“清歌。”来人伸开双臂,清歌见状,身影一闪,直接避了开去,来人扑了一个空,好不轻易稳定住了身形,回身幽怨地看着清歌。
清歌禁止他,“行了,别折腾了,我不是来找你喝酒的,出来,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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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尝尝,此次的味道应当对了。”思考间,又一杯彩虹放在了她的面前,她回神,端起酒喝了一口,“唔,此次的味道很不错。”
被叫做猴子的那人哼了一声,气急,“清歌,都说了不要叫我猴子,我是驰名字的人,我叫侯明达。”
清歌应了一声好,侯明达很对劲。他跟清歌固然是幼儿园就熟谙了,却也仅限是幼儿园同桌,清歌这个家伙太妖孽,从小学就开端跳级,他还在上高中呢,此人就出国读大学了,现在他在苦兮兮地读大三,人家博士都读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