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故友相见[第1页/共2页]
清歌尝了一口,皱眉,除了血腥玛丽本身的又甜又咸的口感以外,还多了些……酸味?可细心咀嚼,却又带着一丝干涩,总之,味道非常奇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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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言,侯明达眉头微皱,拿过酒杯喝了一口,额,仿佛确切多了一点点,讪讪,“我再给你调一杯,这绝对不是我的水准,必然是我见到你太欢畅了才会失手。”
“那我再给你换其他的。”侯明达一听清歌不喜好,立即说道。
清歌挑眉,“血腥玛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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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歌端起酒杯抿了一口,凤眼微眯,侯明达一脸等候地看着她,“如何样?”
清歌跟着或人出来,耳边是他絮干脆叨的话,脸上没有涓滴的不耐烦,细心看,眼底还带着些微的暖意,耳边,侯明达还在说着,“清歌,你的心也太狠了,说去四年就去四年,也不说趁着假期返来看看我们,大师都很想你,改天我组个局,一起出来聚聚,先说好,你可不准回绝。”
清歌眯眼,唇角一扯,“是啊,我想你了,我现在就能让你心肝肾都疼。”
清歌禁止他,“行了,别折腾了,我不是来找你喝酒的,出来,坐下。”
猴子这个外号是清歌小时候给他取的,他们是幼儿园时的同桌,侯明达从小就长得肥大,加上头发枯黄,看着可不就像是一只小猴子。
清歌点点头,“还不错,如果白兰地再少一点,口味会更好。”
这间酒吧算不上是东陵市的顶级酒吧,来这里的人也是鱼龙稠浊,她对那些每年都要交昂扬的会费的初级酒吧没兴趣,不是缺阿谁钱,而是感觉内里的人太无趣,不是一些所谓胜利人士就是一些无所事事、拿着爹妈辛苦挣来的银子来萧洒的富二代。
有人问为啥姐姐还在念大三,mm博士都读完了,那是因为清歌智商高,是一起跳级的呀。
清歌应了一声好,侯明达很对劲。他跟清歌固然是幼儿园就熟谙了,却也仅限是幼儿园同桌,清歌这个家伙太妖孽,从小学就开端跳级,他还在上高中呢,此人就出国读大学了,现在他在苦兮兮地读大三,人家博士都读完了。
清歌本来是不会如许称呼同桌的,毕竟不规矩,可谁让侯明达当时候看着肥胖可欺,却性子霸道,看清歌是个小女孩就想欺负她,成果可想而知,被清歌狠狠经验了一顿不说,还得了“猴子”外号一枚,从小叫到大。
“清歌,我们这么久没见,你竟然鄙吝到连一个拥抱都不肯意给我。”来人说着话,看着清歌的眼神更加幽怨,就像是一个被渣男丢弃的幽怨小媳妇。
侯明达冲着清歌笑笑,顺手拿起调酒需求的东西,清歌一只手支着下巴,漫不经心肠赏识着,嗯,行动非常之富丽,非常之炫酷,如果小女人见了必然喜好,只是清歌的眼神一片清冷。
等侯明达再次停下时,清歌面前多了一杯猩红的液体,猛的一看就像是一杯鲜血。
“清歌。”来人伸开双臂,清歌见状,身影一闪,直接避了开去,来人扑了一个空,好不轻易稳定住了身形,回身幽怨地看着清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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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明达笑眯眯,点头,“不是,我本身揣摩出来的,我叫它血腥玛丽PLUS。”
清歌嗤笑,抬手搓了搓胳膊,“猴子,你信不信我拔光你身上的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