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故友相见[第1页/共2页]
清歌笑了笑,又抿了一口杯中酒。
清歌本来是不会如许称呼同桌的,毕竟不规矩,可谁让侯明达当时候看着肥胖可欺,却性子霸道,看清歌是个小女孩就想欺负她,成果可想而知,被清歌狠狠经验了一顿不说,还得了“猴子”外号一枚,从小叫到大。
“你喜好给你喝。”清歌直接将酒推到他的面前,这类奇特的味道她能喜好就怪了。
清歌应了一声好,侯明达很对劲。他跟清歌固然是幼儿园就熟谙了,却也仅限是幼儿园同桌,清歌这个家伙太妖孽,从小学就开端跳级,他还在上高中呢,此人就出国读大学了,现在他在苦兮兮地读大三,人家博士都读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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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歌算是侯明达熟谙的人中最聪明的存在,也是他最崇拜的人。固然不在一个黉舍读书,但二人的干系非常好,清歌还在海内的时候,他们常常一起玩儿,是铁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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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歌挑眉,“血腥玛丽?”
侯明达盯着清歌的脸,你说此人长得这么标致,说出口的话如何就那么欠揍呢,可真让他上去揍人他是不敢的,不是因为清歌是女孩子,而是因为无数次的经历奉告他,面前的人就算再有害那也是表象,这就是一只披着羊皮的小狼崽。
“来,尝尝,此次的味道应当对了。”思考间,又一杯彩虹放在了她的面前,她回神,端起酒喝了一口,“唔,此次的味道很不错。”
没多久,一杯如彩虹般残暴的酒就放在了清歌的面前,“尝尝,这是我比来刚学的,名字就叫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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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明达笑眯眯,点头,“不是,我本身揣摩出来的,我叫它血腥玛丽PLUS。”
“清歌。”来人伸开双臂,清歌见状,身影一闪,直接避了开去,来人扑了一个空,好不轻易稳定住了身形,回身幽怨地看着清歌。
被叫做猴子的那人哼了一声,气急,“清歌,都说了不要叫我猴子,我是驰名字的人,我叫侯明达。”
“不喜好?”侯明达见她尝了一口就放下了,摸索着问道。
清歌眯眼,唇角一扯,“是啊,我想你了,我现在就能让你心肝肾都疼。”
听了这话,侯明达就像是当代的臣子得了帝王的犒赏普通,笑得那叫一个光辉,“好嘞,您请好吧。”
闻言,侯明达毫不踌躇地跑出来坐在了清歌的身边,“嘿嘿嘿,清歌,你是不是四年没见我,驰念我想的心肝肾都疼,以是特地将我叫出来跟我互诉衷肠?我跟你说,我也很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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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歌尝了一口,皱眉,除了血腥玛丽本身的又甜又咸的口感以外,还多了些……酸味?可细心咀嚼,却又带着一丝干涩,总之,味道非常奇特。
侯明达傲娇地哼了一声,抬手勾住清歌的脖子,一副哥俩好的模样,“算了,小爷大人有大量,看在你明天刚返国的份上,就不跟你计算了,走,小爷请你喝酒去,我跟你说,我比来新学会了一种鸡尾酒,我调一杯给你尝尝,包管你会喜好。”
清歌淡笑,“行,再给你一个表示的机遇。”
清歌嘴角轻勾,似讽刺,似感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