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心意[第2页/共2页]
“走吧,走吧,这书不看也罢。”
薛朗这当代人看来非常蛋疼――
薛朗问:“哦,鹿肉普通如何摒挡?”
薛朗道:“我记得前段时候,阿陈买了一包干的香菇返来,待我先找人帮手把鹿杀了摒挡好,包个饺子吃也不错……或者,趁着气候尚未热起来,把鹿肉挂个干巴肉也是挺好的。”
鱼儿出去,当即施礼:“小的鱼儿见过主薄老爷。”
薛朗拍拍头,想了想,道:“饺子是我们那儿的叫法,你们这儿应当叫娇耳吧?”
难怪肩上扛了一个大承担,看分量,做的还挺多。薛朗利落的点头收下,道:“替我感谢四郎。对了,鱼儿,你在苇泽关地头熟,帮我找个手上活儿好的杀头鹿去?”
“喏!”
做法还真是简朴直接!之前旅游的时候是吃过养殖场发卖的鹿肉的,野生的还没吃过。来当代倒是有机遇尝一尝,不过就是烹调体例有点儿少,看来还得他本身来。
“喏。”
包子第一次生的狗崽,薛朗是不筹算留的。生了几只,都筹办送人,只是,在送人的人选上,他会当真谨慎的遴选。但愿每一只狗崽都有一只能善待它们的仆人。
当然,如果没有合适的人选,他养着也无所谓,几只小狗崽罢了,当代可不像当代,多数都住楼房,养狗也没处所。以薛朗现在的居住前提,多养上几只狗也不是承担。
写得这么散、这么广泛,也敢叫法律册本?难怪当代老是人治大于法治。这不人治也没体例,法律它写的太广泛不敷详确。
万福牵着鹿跟着鱼儿走了。薛朗拎着一大承担衣服鞋袜出来内院,让荷香归置清算。荷香翻开承担,内里是四时衣裳个一身,夏季的是兔皮做的皮裘,不算特别号贵,但胜在针脚整齐、精密,可见做的人非常用心。其他三季的都是丝绸缝制的,不算特别好的布料,也不算差,俱都做得非常用心。
“鱼儿所来何事?”
免得看着还要节制本身的吐槽欲望,好累心。
熊壮得了薛朗的承诺,高欢畅的走了。不过,薛朗让他把鹿带走的时候,他死命回绝了,最后干脆是用跑的,直接把鹿扔下了!
“喏。”
另有两块裹头发的硬脚幞头,用丝线绞的系头发的发带等等,都是些常用的东西。
鞋袜也有四双,两双布鞋,千层底那种;还两双皮靴子,薛朗看不出来,荷香常打仗这些,倒是一眼看出来,都是鹿皮,最合适夏季穿,暖脚。
那里有如许送礼的!
正说着,万福来报,马元良的亲随来了。
其他的野生猎物,薛朗倒是吃过。
“郎君可要去集市上转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