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心意[第1页/共2页]
“喏!”
言语间一副悠然神驰、期盼不已的模样。不过秀娘一脸懵懂:“敢问郎君,您说的是何菜式?奴婢不会。”
荷香领命,快手快脚的清算。
熊壮得了薛朗的承诺,高欢畅的走了。不过,薛朗让他把鹿带走的时候,他死命回绝了,最后干脆是用跑的,直接把鹿扔下了!
另有两块裹头发的硬脚幞头,用丝线绞的系头发的发带等等,都是些常用的东西。
秀娘恍然:“本来郎君说的是娇耳,这个奴婢会,奴婢这就把香菇发上,待鹿肉下来,奴婢就给郎君包。不过,干巴肉是……”
马元良的亲随名叫鱼儿,常常帮马元良父子送东西来给薛朗――
免得看着还要节制本身的吐槽欲望,好累心。
当然,如果没有合适的人选,他养着也无所谓,几只小狗崽罢了,当代可不像当代,多数都住楼房,养狗也没处所。以薛朗现在的居住前提,多养上几只狗也不是承担。
“喏。”
万福牵着鹿跟着鱼儿走了。薛朗拎着一大承担衣服鞋袜出来内院,让荷香归置清算。荷香翻开承担,内里是四时衣裳个一身,夏季的是兔皮做的皮裘,不算特别号贵,但胜在针脚整齐、精密,可见做的人非常用心。其他三季的都是丝绸缝制的,不算特别好的布料,也不算差,俱都做得非常用心。
苇泽关守军中,平阳公主遴选了一万人马,先停止试训,打算在练习过程中淘汰一半,最后保存五千人的精兵。
“走吧,走吧,这书不看也罢。”
薛朗道:“我记得前段时候,阿陈买了一包干的香菇返来,待我先找人帮手把鹿杀了摒挡好,包个饺子吃也不错……或者,趁着气候尚未热起来,把鹿肉挂个干巴肉也是挺好的。”
薛朗走过的处所多,朋友也多,某次去山区会朋友,朋友恰好逮到一头野生的麂子。少数民族山区,吃法比较粗暴,新奇刚宰杀的,直接把新奇的生肉剁碎,拌上调料、葱姜就端出来,就着高度的烧酒,吃着自有一股鲜香的滋味儿。只是血淋淋的,有很多人不敢吃。
秀娘领命,她现在已经风俗薛朗这个仆人时不时的教她做菜,只为了让仆人吃的更加爽口些。
正说着,万福来报,马元良的亲随来了。
“回主薄老爷,京中的娘子们寄来东西,我们四郎的娘子给主薄老爷做了些衣服鞋袜,四郎命小的给主薄老爷送来。”
薛朗发笑。转头问秀娘:“秀娘,你会杀鹿吗?”
“郎君可要去集市上转转?”
其他的野生猎物,薛朗倒是吃过。
薛朗直接道:“万福,跟着鱼儿去,统统按端方来。”
包子第一次生的狗崽,薛朗是不筹算留的。生了几只,都筹办送人,只是,在送人的人选上,他会当真谨慎的遴选。但愿每一只狗崽都有一只能善待它们的仆人。
鱼儿出去,当即施礼:“小的鱼儿见过主薄老爷。”
看来还得找人杀鹿!
鞋袜也有四双,两双布鞋,千层底那种;还两双皮靴子,薛朗看不出来,荷香常打仗这些,倒是一眼看出来,都是鹿皮,最合适夏季穿,暖脚。
这份情意……马元良有个好娘子。薛朗向荷香叮咛道:“跟我其他常穿用的衣物收一块儿,这个用丝线绞的发带,待我头发再长些,可用来给我缠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