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境小说网
会员书架
妙境小说网 >历史军事 >大唐:贞观元年请父皇退位 > 第30章 祸及子孙的大罪

第30章 祸及子孙的大罪[第1页/共2页]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

这话一出,李靖赶快道,“臣乃大唐之臣,万死不敢叛国,忠于大唐!请陛下明鉴,但这一条确切严苛了。”

子孙后代那里还抬得开端!

武官个人直接愣住了,这如何越说越狠了?

其别人造反,那就是谋反!

谋反者,却诛灭九族!

如有后嗣,还是奴籍!

李晋的目光也看向了武官个人那边,发明很多将领都低着头。

李晋大手一挥,霸道的开口道。

这特么那里是天子退了一步,这明显是以退为进啊!

可如果私运兵器给外族,那不但要加罚这一条,朕还要为其立碑,上书他的丰功伟绩,立在他的府邸门口。

这个罪名很严峻!

因为这一条,文官根基不成能犯,文官也根基上打仗不到兵器的实权。

这个解释一出,统统文官都被吓到了,有些怯懦的,乃至听到这个解释都抖得腿都有点站立不住,就好似这个骨醉之刑会用在本身身上一样。

帝王即位,都该是大赦天下,向天下百姓表示本身的仁慈,就怕被冠上暴君之名。

因为拐卖人丁的人罪在不赦!

这特么是丰功伟绩吗?

这奖惩越说越严峻了。

房玄龄倒吸一口冷气以后恭敬的道。

新帝残暴嗜杀,果然不假啊!

“敢问陛下,何为骨醉之刑?此刑法,臣等闻所未闻。”房玄龄秉承着不懂就问的原则扣问李晋。

生了女婴,那不但出世是奴籍,到了十二岁就要被送入青楼,今后一双藕臂千人枕,一点朱唇万人尝!

这罪名真是一个比一个狠啊,关头它不但杀人,还祸及子孙。

大唐女子十二岁便能够嫁人,如果过了十五岁及笄还没嫁人,那就是大龄剩女了。

李靖恭维了一句便站了归去,多说多错,不如不说。

可李晋不但没有大赦天下,反而还指制定如此严苛的科罚,莫非就真要学秦始皇那样来完成本身千古一帝的标准吗?

“陛下,生子代代为奴,生女代代为娼,这一点是否过于刻薄?毕竟不该祸及后代子孙啊,请陛下三思!”卫国公李靖代表武官个人出来发言了。

李晋也看向房玄龄,“骨醉之刑就是将人的手脚砍掉,把舌头割掉,把眼睛挖掉,然后放入装了酒的大酒缸里泡着。”

生子代代为奴,生女代代为娼!

李晋这条律法玩得妙啊。

除了皇子要造反以外,私运兵器不都是给外族吗?

李晋只是轻哼一声,“拐卖人丁不知使很多少家庭破裂,斩立决太便宜他们了,何况你若不犯法,你管律法严不严呢?朕还要再加一条,此法要当众行刑!房爱卿,你也一并记下。”

这三个不得,可就断了一个家属三代将来啊,哪个官兵敢傻不拉叽的去跟着谋反?

“是,陛下,臣晓得了。”

这特么如何把叛国罪越搞越重了?

逼宫者,不祸及家人。

奖惩也是最狠的。

“卫国公,朕感觉你说得有事理,那如果私运兵器给我大唐之人,就不加罚生子代代为奴,生女代代为娼的这一条了。

就连死去的先祖的墓碑上都要写上叛民贼先祖这五个字的标识。

谋反之人,如有敢为其立碑祭奠者,立斩!参与谋反之官兵,子孙三代不得为官,不得读书,不得参军,不享用朝廷统统福利报酬及政策!”

李晋说这话的时候,身上不由得散开一扼杀气。

皇室造反,那叫逼宫!

固然只要本身不犯法,管律法严苛与否没需求,但不晓得为甚么,就是惊骇啊。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