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子系中山狼[第2页/共3页]
不会骑马很奇特吗?
一起踩畴昔就搞笑了。
他方才所做一首诗,引得身边世人一阵赞叹,几杯琼酿下肚,飘飘欲仙。
终究,
好丑的字,白叟一脸不屑。
漂向远方……
“兄长的诗,高炽自愧不如……”
海员前面是四位壮汉扛着一块写着“瓜洲镇”夺目大字的大牌,大牌以后便是旗牌队,这些旗有红黄绿三种色彩,上面写着“躲避”,“寂静”字样,也有“帅”旗,“令”旗。
白叟道:“每一年的船王都会写下一首祈福诗,保佑瓜洲镇风调雨顺,这也算是风俗的一部分,还请公子帮手。”
“没想到女人竟是这般遭受,鄙人朱允炆,如果女人不弃,本公子身上有……”
咦……
祈福个屁,这个老头用心假装听不见说话,绕了这么多圈,陈小洛恨不得一脚把这故乡伙踹进大运河。
女子转头,容颜娇美,笑道:“公子的诗民女哪有资格批评。”
波光粼粼,河面之上画舫划子络绎不断,本日是重九之日,风雅之人也喜幸亏这一日附庸风雅。
“我……我健忘……”他张口结舌。
送的便是“代天巡狩”的王爷。
旗牌队后便是主持的白叟牵着“红公马”,马的背鞍上披着大红布,上面稳稳铛铛的坐着陈小洛。
女子摇点头,
……
“如何出来了?我做的诗不好?”
说是坐却也不得当,如何说呢,
“金闺花柳质,
瓜洲百姓每年重阳佳节便会通过比赛,选出当年送王船的船王,本年的船王天然便是陈小洛。
至于阿谁春联,
尼玛,糗大发了。
华服少年的眼睛一向存眷着阿谁歌姬,看到歌姬出了画舫,他便也跟了出来。
“笔墨拿来。”
他谨慎翼翼的歪着头,问前面牵马的白叟。
“另有多久到……”
送王船的步队走过镇上的街道,走的街道越多,带来的福分也就越多。
他才不信赖小地痞也能写出祈福诗。
陈小洛才懒得管他,哈腰把船放入水中,
朱允炆明显也瞥见,
“没想到陈公子竟然不擅骑乘,倒是让鄙人大开眼界。”
万一,
一场诗会,已然飞腾迭起。
都城中爱好玩耍的公子哥们也可贵出个远门,来到这京口瓜洲一水之间。
算不算工伤,
“……”陈小洛。
“堂弟谦善,都说高煦擅武,堂弟擅文,哥哥倒是班门弄斧。”华服少年。
“……”陈小洛。
“你……你……额……”
胖少年也是推委几句,杯盏交叉,把酒言欢。
茱萸湾外,
“小洛哥……”
脸先着地会不会影响花容月貌,
陈小洛写一个字,他便大声念一个字,如果陈小洛写的狗屁不通,他定会一口吐沫星淹死陈小洛。
他本想雪中送炭,布施少女,
“我路过这里,川资用尽,赚些川资罢了。”
牵马白叟走了上来,手捧聚宝船,送到陈小洛面前。
终究,
不知何时,刘东广也跟了过来,眼睛弯弯有如新月,笑靥如花,
“陈公子好些了吗?”
“子——系——中——山——狼,
白叟的神采垂垂变得乌青,额头上青筋隐现,忍住胸前肝火,他睁大双眼接着看下去,只是不再念出声来。
另一端三五歌女簇拥着一个华服少年,少年玉面微醺,有了几分醉意,仿佛健忘常日谦恭之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