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子系中山狼[第2页/共3页]
“如何出来了?我做的诗不好?”
陈小洛终究到达了目标地。
“哎呦,可真是头一遭啊,船王老爷竟然晕马。”
“笔墨拿来。”
好丑的字,白叟一脸不屑。
“没想到陈公子竟然不擅骑乘,倒是让鄙人大开眼界。”
白叟耳朵仿佛不好使,加上锣鼓喧天,底子听不清。
翻开珠帘,昂首便见歌姬倚着船栏,纤腰玉带,轻罗小扇,清澈透亮的眼睛带着一丝忧愁,长长的睫毛微微颤抖。
“没想到女人竟是这般遭受,鄙人朱允炆,如果女人不弃,本公子身上有……”
“我看看,让我看看。”
下人拿来笔墨,陈小洛大笔一挥,在船帆上写下他的祈福诗。
“金闺花柳质,
送王船是瓜洲镇一年一度的活动,又叫烧王船,祭王船。
漂向远方……
女子转头,容颜娇美,笑道:“公子的诗民女哪有资格批评。”
送王船的步队走过镇上的街道,走的街道越多,带来的福分也就越多。
他方才所做一首诗,引得身边世人一阵赞叹,几杯琼酿下肚,飘飘欲仙。
陈小洛写一个字,他便大声念一个字,如果陈小洛写的狗屁不通,他定会一口吐沫星淹死陈小洛。
好久没有这般痛快。
波光粼粼,河面之上画舫划子络绎不断,本日是重九之日,风雅之人也喜幸亏这一日附庸风雅。
算不算工伤,
送的便是“代天巡狩”的王爷。
拖着屁股从马背上滑下,两腿一软,扶着茱萸湾的河堤,两眼苍茫,喉咙高低翻动。
他才不信赖小地痞也能写出祈福诗。
旗牌队后便是主持的白叟牵着“红公马”,马的背鞍上披着大红布,上面稳稳铛铛的坐着陈小洛。
“另有多久到……”
都城中爱好玩耍的公子哥们也可贵出个远门,来到这京口瓜洲一水之间。
“你……你……额……”
“……”陈小洛。
祈福?
一场诗会,已然飞腾迭起。
不会骑马很奇特吗?
耳入耳着四周的耻笑声,陈小洛又是一阵猛吐,清澈的河水倒是被他吐的一片昏黄。
应当是趴着吧。
一载赴黄粱。“
华服少年惊奇,
脸先着地会不会影响花容月貌,
女子摇点头,
“陈公子好些了吗?”
屋里那些公子哥们所做的诗句陈词谰言没法入耳,只要华服少年和阿谁胖少年的诗还尚可一观,不过也都是凄惨痛惨戚戚哀叹婉约一类,毫无新意。
胖少年也是推委几句,杯盏交叉,把酒言欢。
字还是是那么的丑,
“……”陈小洛。
万一,
他谨慎翼翼的歪着头,问前面牵马的白叟。
他在皇宫内一向扮演仁义孝敬的角色,为了让节约节俭的朱元璋对劲,他乃至向来都不敢浪费华侈,兜里没钱也是常有的事。
不晓得绕了多少圈以后,
陈小洛向来不感觉本身是个气度开阔的人,有仇普通当场就报了。
不知何时,刘东广也跟了过来,眼睛弯弯有如新月,笑靥如花,
他本想雪中送炭,布施少女,
陈小洛的印象中,明朝的百姓也不是个个都会骑马吧,毕竟不是游牧民族。
一道步队头锣开道,大鼓雷鸣,前面跟着一排海员只穿足袋不穿鞋,实在送王船的水抄本应赤脚,只是需求走的路太多,以是便套上了足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