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子系中山狼[第1页/共3页]
波光粼粼,河面之上画舫划子络绎不断,本日是重九之日,风雅之人也喜幸亏这一日附庸风雅。
陈小洛向来不感觉本身是个气度开阔的人,有仇普通当场就报了。
“我路过这里,川资用尽,赚些川资罢了。”
他方才所做一首诗,引得身边世人一阵赞叹,几杯琼酿下肚,飘飘欲仙。
“我说另有多久到?陈小洛扯着嗓子。
此时的陈小洛愁眉苦脸,因为他没骑过马丫,内心惊骇呀。
“兄长的诗,高炽自愧不如……”
另一端三五歌女簇拥着一个华服少年,少年玉面微醺,有了几分醉意,仿佛健忘常日谦恭之态。
一起踩畴昔就搞笑了。
牵马白叟走了上来,手捧聚宝船,送到陈小洛面前。
“子——系……”
好丑的字,白叟一脸不屑。
不知何时,刘东广也跟了过来,眼睛弯弯有如新月,笑靥如花,
“之前没见过你,新来的?”
祈福个屁,这个老头用心假装听不见说话,绕了这么多圈,陈小洛恨不得一脚把这故乡伙踹进大运河。
一道步队头锣开道,大鼓雷鸣,前面跟着一排海员只穿足袋不穿鞋,实在送王船的水抄本应赤脚,只是需求走的路太多,以是便套上了足袋。
漂向远方……
陈小洛的印象中,明朝的百姓也不是个个都会骑马吧,毕竟不是游牧民族。
陈小洛无法,这一百两银子倒是没有设想中的好拿。
……
陈小洛才懒得管他,哈腰把船放入水中,
陈小洛终究到达了目标地。
终究,
“帮你妹啊!”
瓜洲百姓每年重阳佳节便会通过比赛,选出当年送王船的船王,本年的船王天然便是陈小洛。
白叟只感觉面前一黑,气的浑身颤抖,他不傻天然晓得陈小洛骂的是谁。
“……”陈小洛。
“金闺花柳质,
画舫内一个操琴扫兴的歌姬一曲弹罢,走出画舫,小憩半晌。
拖着屁股从马背上滑下,两腿一软,扶着茱萸湾的河堤,两眼苍茫,喉咙高低翻动。
“还请公子赋诗一首,放入宝船当中,祈福瓜洲百姓。”
陈小洛写一个字,他便大声念一个字,如果陈小洛写的狗屁不通,他定会一口吐沫星淹死陈小洛。
送王船是瓜洲镇一年一度的活动,又叫烧王船,祭王船。
这故乡伙耳朵倒是尖的很……
应当是趴着吧。
“得,船王不可了,换一个吧。”
不会骑马很奇特吗?
胖少年也是推委几句,杯盏交叉,把酒言欢。
茱萸湾外,
一个肥胖的少年坐在画舫之上,躬身笑道。
字还是是那么的丑,
“船王老爷吐咯,船王老爷吐咯。”
不过方才春联的字也好不到那里去,对于陈小洛的字大师倒是故意机筹办,白叟也不好过分于吐槽。
至于阿谁春联,
旗牌队后便是主持的白叟牵着“红公马”,马的背鞍上披着大红布,上面稳稳铛铛的坐着陈小洛。
咦……
“如何出来了?我做的诗不好?”
“我……我健忘……”他张口结舌。
一场诗会,已然飞腾迭起。
万一,
他在皇宫内一向扮演仁义孝敬的角色,为了让节约节俭的朱元璋对劲,他乃至向来都不敢浪费华侈,兜里没钱也是常有的事。
女子摇点头,
在他看来,如此简朴粗鄙的对法,有失风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