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我国封建社会~秦汉时期35[第2页/共2页]
“官方鄙谚说:`若不为河伯娶媳妇,会发大水,令群众溺亡。’ 传闻是如此。”
“在河上建制斋宫(房),张挂黄红色的绸帐子,让(选中的)女子居住在内里。筹办牛肉和酒饭,颠末十多日。
豹问其启事,长老说:“邺县三老(乡官)、廷掾(帮手县令的官)常常向百姓征收捐税,收取到数百万,用此中的二三十万为河伯娶媳妇,与祝巫(专门以召鬼降神为职业的人)一起分享其他的钱而归。
因而让吏卒把大巫妪抱起来投入河中。过了一会儿,说:“巫妪如何这么久不返来?弟子去催促一下!” 又把一个弟子投入河中。又过了一会儿,说:“弟子如何又这么久不返来?再叫一个弟子去催促!”就又把一个弟子投入河中。
9、《西门豹治邺》—1
题意:“西门豹管理邺县”
投了三个弟子,西门豹说:“巫妪、弟子,都是女子,不能禀报事情,费事三老(乡长)出来禀报。” 便把三老投入河中。
“大师都来装潢装点嫁娶的场面,象嫁女的床席,让女子居住在上面,漂泊到河中。“开端时漂泊在河上,浮行数十里后就淹没了。
西门豹装出一副谨慎恭敬的模样,向着河站立很久。长老、官吏、旁观者都很惊骇。西门豹说:“巫妪、三老不返来,如何办呢?”
魏文侯时,西门豹为邺令。豹往到邺,会长老,问之民所痛苦。长老曰:“苦为河伯娶妇,以故贫。”豹问其故,对曰:“邺三老、廷掾常岁赋敛百姓,收取其钱得数百万,用其二三十万为河伯娶妇,与祝巫共分其他钱持妇。当当时,巫行视小家女好者,云是当为河伯妇,即娉取。洗沐之,为治新缯绮糓衣,闲居斋戒;为治斋宫河上,张缇绛帷,女居此中。为具牛酒饭食,行十余日。共装点之,如嫁女床席,令女居其上,浮之河中。始浮,行数十里乃没。其人家有好女者,恐大巫祝为河伯取之,以故多持女远流亡。以故城中益空无人,又困贫,所向来长远矣。民人鄙谚曰,`即不为河伯娶妇,水来漂没,溺其群众’云。” 西门豹曰:“至为河伯娶妇时,愿三老、巫祝、父老送河上,幸来告之,吾亦往送女。” 皆曰:“诺。”
战国期间魏国,魏文侯时,西门豹是邺县的县令(县长)。他调集父老,向父老们扣问官方所感到痛苦的事。
西门豹策动公众开凿了十二条渠道,引河水灌溉民田,使田都获得了灌溉。当时,公众管理河渠略微烦苦一点,不想着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