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回家(中)[第1页/共3页]
第五十一条为制止侵权行动,在证据能够灭失或者今后难以获得的环境下,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力人能够在告状前向群众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第六章附则
(三)没有插手创作,为谋取小我名利,在别人作品上署名的;
(九)未经出版者答应,利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想的;
(三)未经演出者答应,复制、发行录有其演出的灌音录相成品,或者通过信息收集向公家传播其演出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十条本法规定的著作权人和出版者、演出者、灌音录相制作者、播送电台、电视台的权力,在本法实施之日尚未超越本法规定的庇护期的,遵循本法予以庇护。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近似摄制电影的体例将作品牢固在载体上的权力;
第五十七条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
(八)计算机软件;
(十七)该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力。
本法实施前产生的侵权或者违约行动,遵循侵权或者违约行动产生时的有关规定和政策措置。
第五十三条复成品的出版者、制作者不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受权的,复成品的发行者或者电影作品或者以近似摄制电影的体例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灌音录相成品的复成品的出租者不能证明其发行、出租的复成品有合法来源的,该当承担法律任务。
著作权人能够答应别人利用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力,并遵循商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酬谢。
(四)美术、修建作品;
(八)展览权,即公开摆设美术作品、拍照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力;
(三)点窜权,即点窜或者受权别人点窜作品的权力;
第五十九条计算机软件、信息收集传播权的庇护体例由□□另行规定。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动。
第四十九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力的,侵权人该当遵循权力人的实际丧失赐与补偿;实际丧失难以计算的,能够遵循侵权人的违法所得赐与补偿。补偿数额还该当包含权力报酬制止侵权行动所付出的公道开支。
群众法院措置前款申请,合用《中华群众共和百姓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至第九十六条和第九十九条的规定。
(十)未经演出者答应,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演出,或者录制其演出的;
第六十一条本法自1991年6月1日起实施。
(二)其他遵循本法享有著作权的百姓、法人或者其他构造。
(八)制作、出售冒充别人署名的作品的。
(一)笔墨作品;
(四)庇护作品完整权,即庇护作品不受曲解、窜改的权力;
(六)未经著作权人答应,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近似摄制电影的体例利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体例利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二条群众法院审理案件,对于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力的,能够充公违法所得、侵权复成品以及停止违法活动的财物。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力人答应,用心删除或者改行动品、灌音录相成品等的权力办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