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开启新连载[第2页/共2页]
前文早已说过,吴笛并不是那种一气呵成型的作家,她喜好精雕细琢、慢工出粗活,而在写整篇文章之前,她会做好最充分的筹办。
吴笛发明本身固然成了女孩,可对逛街这件事,却也没有太大的兴趣,她乃至感觉还不如逛网店呢,想买甚么直接就买了,省时省力。
吴笛总感觉这位编辑架子挺大的,能够确切是因为《光阴碎片》在芳华杂志中属于领头羊的职位,发行量特别大,以是他们的架子也大。
但《光阴碎片》却仰仗这类体例而促进了销量,并且还顺势停止了一个作文比赛,以发掘更多有才调的年青作者,如果发明有长相和文章都不错的,那天然要力捧。
能够因为很多人看网文看多了,觉得长篇小说动辄会超百万字,可实在字数超越十万就已经算是长篇小说了。
不得不说,《光阴碎片》的总编钱四梁是个对市场掌控极准的人才,他本身固然不会写文章,却将晓得将文娱圈的那一套搬入文坛,以打造文坛明星,培养忠厚粉丝,然后促进杂志销量。
此时,吴笛不由有些奇特,现在可不是交稿的时候啊,也不知这位架子挺大的编辑来找她干甚么。
对于这位编辑千易,吴笛实在是比较陌生的,因为他不像“菲菲”那样时不时地找吴笛聊谈天,指导一下吴笛要重视的处所甚么的。
而这类有力感,恰是吴笛发明身处另一个天下,举目无亲的感受。
当然啦,这世上总有一些人会被妒忌蒙蔽双眼,而做出一些傻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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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夏薇薇分离以后,吴笛很循分地回到了家中。
吴笛写的这部长篇小说,开端决定写十五万字,以每月交稿两万字计算,大抵七个多月可完成。
毕竟天净沙这位作者的硬气力,当真了得,每次读者反应都一片好评,有很多像夏薇薇那样的死忠粉,看到有天净沙的文,都是直接买下整本杂志的……
垂垂酝酿出情感的吴笛,开端写这部长篇小说最致郁民气的处所。
如许的好处便在于,她永久不会有甚么卡文的环境,她还能够在最好的状况,写出最出色的部分。
本日与“父母”一见,才真正深切地发明,现在的她,对他们而言,完整就是个陌生人罢了。
即便是他们,其感化也不过是让本身酝酿出写文的表情罢了。
这个时候的吴笛,正在写她的第一部长篇连载小说,她感觉明天的表情,恰好写这部治愈民气的长篇连载。
没错,这是另一个天下,他们本来就与她没有任何交集,那她也就无需一厢甘心肠去做一些多余的事情了。
当初《光阴碎片》还扣问吴笛是不是美女,如果是的话,那正能够操纵起来来炒作。
精美富丽的笔墨垂垂呈现在吴笛的笔端,这段致郁民气的处所便在于,明显写得非常平平,如此波澜不惊,可细心咀嚼以后,却会发明一种深沉的哀痛,那是一种最为沉重的有力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