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开启新连载[第1页/共2页]
可惜当时吴笛还没减肥胜利呢,天然否定本身是甚么美女,再说吴笛真的不喜好抛头露面,她感觉一个作家最大的本分是写好文章,而不是用本身的长相去赚人气,到时候被人骂“颜良而文丑”就傻眼了。
不过吴笛却不会回绝朋友的聘请,她固然喜好学习,但在人际来往上,是绝对有分寸有手腕的,只如果体味吴笛脾气的人,都会感觉她实在真的很好相处。
没错,这是另一个天下,他们本来就与她没有任何交集,那她也就无需一厢甘心肠去做一些多余的事情了。
好吧,吴笛就是嫌逛街华侈时候。
与夏薇薇分离以后,吴笛很循分地回到了家中。
或许对普通的女孩来讲,逛街是一种享用,可对她来讲,却也没有任何享用的感受。
毕竟天净沙这位作者的硬气力,当真了得,每次读者反应都一片好评,有很多像夏薇薇那样的死忠粉,看到有天净沙的文,都是直接买下整本杂志的……
不得不说,《光阴碎片》的总编钱四梁是个对市场掌控极准的人才,他本身固然不会写文章,却将晓得将文娱圈的那一套搬入文坛,以打造文坛明星,培养忠厚粉丝,然后促进杂志销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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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光阴碎片》却仰仗这类体例而促进了销量,并且还顺势停止了一个作文比赛,以发掘更多有才调的年青作者,如果发明有长相和文章都不错的,那天然要力捧。
如许的好处便在于,她永久不会有甚么卡文的环境,她还能够在最好的状况,写出最出色的部分。
吴笛看到这行字,内心感觉有些不爽,她固然很长于节制本身的脾气,但却不是没脾气的人,她是个很高傲很自大的女孩,最讨厌别人对她颐指气使。
对于这位编辑千易,吴笛实在是比较陌生的,因为他不像“菲菲”那样时不时地找吴笛聊谈天,指导一下吴笛要重视的处所甚么的。
垂垂酝酿出情感的吴笛,开端写这部长篇小说最致郁民气的处所。
吴笛发明本身固然成了女孩,可对逛街这件事,却也没有太大的兴趣,她乃至感觉还不如逛网店呢,想买甚么直接就买了,省时省力。
公然本身就是分歧适网文呐,吴笛撑着本身的下颚,有些无法地想着,不过她想到本身能够帮王静姝做设定,画插图,才感觉本身还是挺有效的。
这就使得吴笛本身有了一种很特别的写作技能,能够有很多作家也都会,那便是她能够随心所欲地先写出她想写的部分,最后再将其串连起来,并做到不留一丝陈迹。
前文早已说过,吴笛并不是那种一气呵成型的作家,她喜好精雕细琢、慢工出粗活,而在写整篇文章之前,她会做好最充分的筹办。
即便是他们,其感化也不过是让本身酝酿出写文的表情罢了。
这个时候的吴笛,正在写她的第一部长篇连载小说,她感觉明天的表情,恰好写这部治愈民气的长篇连载。
并且从男性的角度来对待女性,明显他们饱受女性的逛街之苦,因为女性逛街的目标就是逛街,以买打扮为例,她们体验或者说享用的是买之前试衣的过程,而男性则更喜好看准了一件衣服直接买下来……
像这个天下的中原三奖之一的遁矛奖,便规定十三万字的长篇小说,就能插手此奖项的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