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好久不见[第2页/共3页]
这就是麻瓜和巫师的别离,麻瓜不管下雨或好天都要带伞,而巫师只需求一根魔杖在手就能处理阳光狠恶或被雨淋湿的题目。
而此时,他们正坐在一间浅显的餐厅裡头,边吃著炸鱼薯条,边享用著窗外的雨境。
温妮的沉默并没有惹起夏洛克的不满,他只是很随便地回身,边朝房内走进,边问了句︰“茶?”
双手握著红茶,温妮温馨地坐在软软的沙发上看著夏洛克拉著小提琴,听著那狠恶热忱的音乐,心裡不由再一次感慨夏洛克公然是一个天赋。
古玩店老板是一名很年青的女人,有著一头及肩的金色长髮,身穿一件过的红色长衬衣,腰际围了一条皮带,脚穿红色球鞋,给人一个很阳光的感受。
“感谢,你也是一如既往的帅气诱人。”莎莲娜暴露一个有礼的浅笑。
这下,温妮终究明白夏洛克是甚么意义,略为不知所措地托了托那粗笨的眼镜,在她心裡,夏洛克不但是一个朋友,还是一个兄长,并且除了阿尔伯特爱因斯坦外,夏洛克更是她第二个最崇拜的人,在所崇拜的人面前,不免会格外的谨慎翼翼。
很久,当温妮一家走出古玩店,手上也多了一个小小的纸袋。
“当然。”西格森心裡也是很欢畅本身的小儿子能具有一两个朋友,固然温妮春秋比较小,但是不管是情商还是智商也较普通同龄的人超卓,加上他和爱因斯坦家属有买卖上的来往,天然更是喜好两人能多打仗一下。
站在夏洛克的房门口,温妮内心有点小严峻,她和夏洛克在这一年裡都只是单靠手札来往,这时候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她本年十二岁,夏洛克则十七岁,不晓得在这一年裡,对方会有甚么窜改。
不晓得过了多久,当夏洛克放下小提琴,收回沉浸在犯案的思路,才发明温妮不晓得是在甚么时候睡著了,见状,他挑了挑眉,能在如此狠恶的音乐中入眠,看来是真的累了。
莎莲娜和温妮︰“…”
“同时也很伤害。”莎莲娜淡淡地回应,麻瓜固然缔造了很多有效的东西,但同时也缔造了一些极其伤害的东西,像麻瓜的军器兵器,能力不容忽视。固然她不承认黑魔王那套麻瓜不该存在这世上的看法,但这也不表示她同意邓布理多那套要庇护麻瓜的设法,看看那可骇的军器能力,如何看都是不需求巫师的庇护。
“我能够上去找他吗?”西格森的个子很高,温妮要把头仰得高高的,才气看到对方的脸。
走在伦敦街头,来交常常的都是不会邪术的浅显人,温妮一家三口毫无违回地混了出来,就像浅显的麻瓜一样逛著街,吃著炸薯条,喂一下白鸽。
这也是夏洛克比来的兴趣,没错,就是犯法心机,他对那些被称为汗青上最难处理的悬案很感兴趣,像开膛手杰克,克利夫兰的“无头”行刺者等等。
走在回家的路途,温妮被一间不起眼的店铺给吸引了重视力,她停在门口前,先是睨了一下玻璃展窗的古旧玩意,然后昂首看著那间店铺的招牌—时候(time)
这两三年来,布莱特一向在麻瓜界生长买卖,作了很多投资,当中也碰到了很多别致风趣的发明,在巫师界是从没见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