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第1页/共3页]
还是老诚恳实记好账,楚歌本想让叶归程把银票收起来,转念却俄然想到甚么,道:“对了,归程哥哥,转头你把家里的银票全都兑成现银。”
叶归程一起赶车也累得够呛,不过他感觉有些事还是得跟杜叔说一说,特别是招惹到红鞋子的事。
顺带一提,因为楚歌的暗中鞭策,#我再也不敢正视闺蜜这个词了#成了年度风行语。
杜叔仿佛猜到他们会这会儿返来似的,一出来,就闻到了甜甜的早点香气。
不过楚歌那天忽悠走了红鞋子,倒确切不是为叶归程,而是为了接下来的好戏。
叶归程吃掉最后一口点心,这才从怀里取出一张信封,递过来。
叶归程砸吧砸吧嘴,点头,嫌弃脸:“啧,不敷甜,不好吃。”
叶归程:“为甚么?”大唐没有银票,每次出门都要带沉重的金银,并不如银票便利。
没错,为了更好地体味事情的生长,楚歌把镇上一家茶社的平话先生请了来,然后她现在最大的兴趣就是听这故事的各种反转,的确畅快。固然请平话先生挺贵的,不过这故事对浅显的布衣百姓还是挺有吸引力的,以是小酒馆几近每天都是满座,酒水钱也赚到很多。
啧啧啧,多么出色的一出戏。
“哦。”叶归程莫名也淡定了下来,抻了抻腰腿,溜溜哒哒走去用饭。
楚歌一接,挑了挑眉,还挺厚,再一瞧上头的花押,是陆小凤的。有点奇特,翻开一看,立即惊呆了——内里除了薄薄的一张信纸,就是厚厚的一沓——银票!
楚歌瞪大眼睛,立即把点心碟子端走,护在怀里:“这点心是杜叔特地给我做的,你想吃本身去跟杜叔要啊!”
两人很快又重新出发。为了制止再被红鞋子的人追上,叶归程驾着马车,一会儿走巷子,俄然又拐到官道,并且特地换了匹快马,快马加鞭,日夜兼程,固然半途追杀不断,竟在第二天凌晨的时候便回到了酒馆。
叶归程本来筹算说完事就走,听到这话,干脆坐下来,给本身倒了杯茶水,又吃了块点心,真来躲闲了。
“没甚么。”楚歌点头,把这笔银子记了账——兢兢业业事情大半月,还赶不上宰小我来的钱多。
杜叔比他俩谁都淡定,听了事情经过后,道:“哦。我早餐做了金丝卷和黑米糕,叶小哥快去用饭吧,凉了就不好吃了。”
金九龄一时成了吃软饭的小白脸,品德坏透了,就连六扇门都待不下去,估计以后的绣花悍贼也不会呈现了,而二娘,更多的被当作背面课本教诲自家混江湖的女人们,找恋人要擦亮眼睛啊,爱上小我渣这辈子就完啦!
不说叶公子,持续说凶手。这个凶手的身份实在是让人想不到,竟然是红鞋子的二首级,也是公孙兰的二妹。她因为亏空红鞋子构造的财帛,怕被公孙兰发明,便趁她重伤将其击毙。这个本相一出,一时之间世人万分感慨。
好戏很快便紧锣密鼓地上演了。
“你吃的甜点心能齁死人好么。”楚歌不客气地白了他一眼,放心肠放回点心碟子,一边想着叶归程这家伙真是太能吃甜食了,一边问道:“你来后院到底是干吗?”
叶归程看着楚歌听这故事听得津津有味的模样,无法地摇点头,起家给新来的客人送酒。
叶归程出去的时候,就看到楚歌单手托腮,不晓得在想着甚么,广大的袖子垂下来,暴露藕节似的一段小臂。叶归程走畴昔,帮她把袖子拉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