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一刻白发将进酒[第1页/共3页]
“仆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云渊的话语透着少见的嘲弄之色。幼时的云渊轻身经历过一些被人看低的事。他与阿姐蓦地父母双亡,再无金银,连去用饭都被要求先付钱。豪情满溢的诗句中,到处是伤感悲情。
此诗,不是谁都能听的。除了文位,还需求本身的大气运。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那首风花雪月俄然被换成了云渊的声音回荡在两人耳畔,墨天工喝酒的行动愈发不羁,举壶而饮,而夜孤城……竟也如此!
此诗有超脱三界的风骨!传闻一首飞龙劫之诗,延寿半甲子!所赐气运更是能人走在路上都能偶遇朱紫!
“神妖,大略如是。”
本日这般的文会,这与当代截然分歧的文明,云衣和曲霓裳上演的那一曲风花雪月,这浓烈到催人泪下的酒……竟让他有些,苍茫……
“这算是甚么异象?”
云渊安静地看着他,右手重晃着酒杯,像是在评价甚么。过于深沉的眼神让男人不由闪避了起来,他的眼神,比起方才夜危楼的迫人,多了几分看破统统的嘲弄。
悲情来得快,去得也快,总要宣泄的,云渊很低调地挑选了闷声喝酒,却被人打断。他的表情,可想而知。
“夜夫子,天工生,将进酒,杯莫停。”本来李白这首《将进酒》唤的是岑夫子、丹丘生,别离指岑勋和元丹丘,这两人的先人估计都还没生出来呢。云渊便改了下,与他熟悉的朋友,只要他们了吧?
先人如果念出这首诗,大抵也能够哄动黄河的窜改。战役时,从天涯引黄河之水,一淹而下,岂不壮哉!
“陈王当年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如雪!”少年腔调轻柔,还带着醉酒的嘶哑,不像是诗中的豪情悲情共存。但如许的声音,模糊让人有种看到了超脱统统的谪仙之感。
这是神族的美酒玉液,六合所赐!一赐,三百杯!
“作诗吗?好啊。”云渊语带笑意,给人如沐东风之感。可熟谙他的人才晓得,他不痛快了。他过得不痛快,那小我,也别想痛快。
他的面前摞满了紫金,摸一下,冷冷的,是真正的紫金!比黄金还贵百倍的罕见金属!就面前这些袖珍的紫金,抵得上一些小贵族十年的支出。摸到紫金下一秒,他苦笑了起来。估计又要被雷劈了!都风俗了!
云渊念叨此,实在脑筋已经复苏了。他也在想,本身是不是念得过于夸大,他自是不晓得万里以外的黄河因他沸腾,也不晓得若不是半圣弹压,这般异象,早毁了风月楼。
“哈哈哈!”云渊低笑了起来,笑声猖獗荡漾,听得最清楚的夜孤城和墨天工却发明,笑声里,除了豪气,更是伤感。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腾到海不复回!”云渊未等世人反应过来,念出了诗。此句刚一出,全场皆侧目!很少有诗开首就如此豪放旷达,但仿佛与喝酒无关?
一个16岁的少年,到底经历过如何的事,才气庞大至此?
云渊那头青丝从发根处伸展起红色,仍然和婉超脱,却白得妖异惑人。纵是世上最美的神妖,大抵也是比不上他现在的风韵的。
“古来圣贤皆孤单,唯有饮者留其名!”夜孤城和墨天工听到此句,同时举杯相邀!他们之名,恐怕真要随此诗,名传千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