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孙传庭[第6页/共8页]
凡是这类环境,若想咸鱼翻身,多数要颠末卧薪尝胆、励精图治、艰苦斗争、昂扬图强等过程,起码也得个两三年,才闪亮退场,大破敌军。
高闯王终究爬上了人生山岳的顶点。
而后的战役没有牵挂,明朝的主力军队,要么在关宁防地,要么在关内,以是阿济格的劫掠之旅相称顺利,持续冲破明军防地,只用了半个月,就打到了顺义(今北京市顺义区)。
高杰,米脂人,李自成的老乡,传闻打小时候就熟谙,厥后李自成造反,他毫不踌躇,搭伙一起干,从崇祯二年开端,同生共死,是不折不扣的铁哥们。
崇祯七年(1634)八月,时任五省总督陈奇瑜,派出参将贺人龙打击李自成。
崇祯元年,魏忠贤被办挺了,不管在朝还是在野,包含当年给魏大人鞠躬、提鞋的人,都跳出来对准尸身踩几脚、骂几句,图个出息。
几天后,他得知卢象昇带领救兵,赶到了。
但是,战役的成果,却让人大跌眼镜,号称“第一强寇”的高迎祥,竟然毫无还手之力,主力根基被全歼,仅带着上千号人夺路而逃。
李自成第一次思疑高杰,是因为一件偶尔的事。
之以是无语,因为他们向来就没干过。
自古以来,要人办事,就得给钱,如果没钱,也行,给政策。
黄河岸边,他就碰到了明军总兵刘泽清。
当时的陕西巡抚,是个非常仁义的人,详细表示为每次在城墙上观战,都不睁眼。据他本身说,是不忍心看,但大多数人以为,他是不敢。这号人在战役期间,估计还能地痞,这年初,就只能下岗。
刘泽清用大刀奉告他,此路不通。
好久之前,我觉得所谓战役,多数是你死我活,上了疆场,管你七大姑八大姨,都往死里打,特别是明末,凡是开打,就当不共戴天,不共戴地,不共戴地球,打死了算。
这算是个事吗?
巡抚这个职务,是个肥缺,平时想上任是要走后门的,但陕西巡抚,算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混饭吃的,没准儿哪天就被张某某、高某某剁了,躲都没处躲,孙传庭就此名誉上任,因为主动申请的人,只要他一个。
在我看来,这个任命,不过是挖了东墙的砖,往西墙上补,不补不可,如此罢了。
行了,直说吧,这是个废柴。
孙传庭很干脆,他不要钱,只要政策,本身筹饷,本身干活,朝廷别管,归恰好了是你的,干不好我也跑不掉
最早行动的,是卢象昇,他行动的详细体例,是开会。
关于这件事情的严峻性,高杰同道是有体味的,在回顾了和李自成十几年的友情、几年的战役友情,以及偷人老婆的惭愧后,他决定,投奔官军。
前面的××,普通是指某猛人的名字;前面的×,是朝代的名字。这句话的意义是,某猛人,是某王朝最后的但愿,某猛人死了,某王朝也就消停了。
卢象昇走了,两年后,他将在新的岗亭上,完成人生最壮烈的一幕。
不补不可,几百年里,跑来拆墙的人实在太多,国度治不好,老百姓肇事,国防搞不好,强盗来肇事,折腾了这边,再去折腾那边,边拆边补,边补边拆。
高迎祥同道估计是读过朱重八创业史的,以是连打击线路,都几近一模一样,可惜他不晓得,真正的胜利者,是没法复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