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没有选择[第2页/共9页]
不是残暴,而是慈爱。
比及崇祯十四年,怕甚么来甚么,后院起火,前院也起火,卢象昇死了,辽东败了,中原乱了,信了。
厥后我想了想,才发明,洪承畴不蠢,起码此次不蠢。在他看似荒诞的行动背后,埋没着一个极其夺目的筹算。
得知他出兵后,皇太极就蒙了。
就如许,从崇祯十三年(1640)蒲月到崇祯十四年(1641)蒲月,两边对峙一年。
但军情告急,在野生着,估计是没辙了,因而皇太极不顾流鼻血,带病事情,骑着马,一边流鼻血,一边就这么去了。
但洪承畴之以是出战,不但因为陈尚书唠叨,像他如许的老油条,是不会怕唐僧的。
当然,当然,在完整歇息前,洪承畴另有一个挑选——突围。
但皇太极的这个鼻血,传闻相称之诡异,流量大,还没个停,持续流了好几天,都没体例。
但是,有一小我却大惊失容,这小我叫王承恩,是崇祯的贴身寺人。
精过甚,就是蠢。
那两个先跑的人,一个是王朴。
但不管如何,启事很简朴,他不但愿这个女儿落入仇敌的手中,蒙受更大的欺侮。
他嚎啕大哭,一边哭,一边说:
现在的崇祯,根基已经焦了,内里打得一塌胡涂,内里打得胡涂一塌,没法混了。
几个月后,无计可施的祖大寿终究投降,此次,他是真的投降了。
因而,在那天夜里,崇祯登上了煤山(明天叫做景山),陪在他身边的,另有一个叫做王承恩的寺人。
以是崇祯非常打动,他亲身主持了洪承畴同道的悲悼会,还给他修了坛(明朝最高规格葬礼),以表扬他英勇就义的精力。
李自成同道仍然在进步,一年后,他进入陕西,击败了明朝的最后一名猛人孙传庭,占据西安。明军就此再无还手之力。
但此次不一样。
清朝同一中原时,洪承畴因为立下大功,干了很多事情,有很大的进献,被委以重担,担负要职。
但他还是要撑下去,直到撑死,因为最能折腾他的那位仁兄还没出场。
之前我说甚么来着?气数。
开会的题目主如果两个:1、要不要去,2、派谁去。
可还没等洪承畴同道喊一二三,两小我就先跑了。
咬牙挺过来,是不轻易的。
崇祯十六年(1643),李自成在西安,集结统统兵力,筹办向都城解缆,他将闭幕这已持续二百七十多年的帝国。
遵还是例,每小我的报告结束时,会有一句结束语,而当这个王朝结束的时候,也会有一句话,最后一句话。
看不见,却仍然存在。
这个女儿,叫做长平公主,关于她的宿世此生,金庸同道已经说过了,固然相干内容(包含厥后跟韦小宝同道的境遇),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胡扯,但有一点是精确的,他确切砍断了女儿的手臂。
崇祯终究认了,他承认这是气数。但他毕竟是不甘心的:
清军打出去了。
措置完统统后,崇祯决定,去做最后一件事——他杀。
絮干脆叨说这几句,只是想说:
第二天,突围开端。
守锦州的,是祖大寿。
因为他胡涂了,就算用脚指头想,也能明白,援兵是毫不会到的。
一个了不起的人。